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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中醫候診時的一段談話

上個月(6月)中醫回診,候診時,看到一位婦人東張西望地走來走去。

我問她:在找什麼?需要幫忙嗎?

她說:因為是第一次來看診,好奇,所以到處看看。

自然地,就在候診區聊了一下,交換一下看診經驗。

我問:來看什麼病?

她說:腹瀉。

我說:
腹瀉最好是先看西醫,做過一些檢查後,確定不是細菌病毒感染或器官的問題,再來看中醫會比較好。

她說:
有先去看過西醫,也有做過檢查,都說正常。可是腹瀉了幾個月,沒吃止瀉藥,就會拉肚子,每天都在拉肚子,一天都要拉上數次,感到很困擾。

我說:
如果只是來看腹瀉問題,找妳住家附近的中醫師看診就可以了。因為這位中醫師專長在看不孕症、經期調理、更年期障礙...等婦科疾病,病人很多,要等很久,掛號也很難掛,所以若是腹瀉的問題,最好找你住家附近的中醫師就好。

她說:
有啊~之前朋友介紹一個很有名的中醫師,那位中醫師說是腸胃道比較敏感造成腹瀉。又說健保給付中藥的價格很低,所以他們有兩種自費的藥價藥方,一種比較便宜的藥方大約七~八百元;一種比較貴的藥方千元起跳。讓病人自己選要付哪一種藥價,中醫師再來開藥配藥。我選了比較便宜的藥方,含掛號費總共也付了近千元。回家吃了藥後,腹瀉更嚴重,嚇得我不敢再吃他的藥。

我說:
那不然你就給這位中醫師試試吧!我不確定她會不會給妳看腹瀉。因為這位中醫師覺得有些病不適合看的,她就會推薦妳找其他科別的醫師看。這裡只開科學中藥粉,中醫師若是對症下藥準確,也會很有療效,健保藥費不會很貴。

我想了一下,又說:
妳的腹瀉會不會是更年期障礙造成自律神經失調的症狀呢?不好意思,請問妳幾歲?

她說:
52歲。不可能是更年期問題。

我說:
為什麼不可能是更年期問題?52歲, 就是更年期了。

我不懂她為什麼說得這麼理直氣壯?堅稱不是更年期問題。

她說:
因為三月份才在西醫婦產科開刀取出人工避孕器,醫師有說她的荷爾蒙還很好。所以不可能是更年期的問題。

我楞了一下,醫師說她52歲荷爾蒙還很好?怎麼可能?這話有很大的問題。我心中有很多疑問。

她又補充說:
我有一位朋友,現在60幾歲,還有月經來呢!

我聽了心中暗暗大驚,60幾歲還有月經,這應該不算是正常吧?她怎麼會覺得50~60歲還有月經來是正常的事呢?該不會把婦癌流血當成是月經流血吧?

因為她說現在52歲荷爾蒙還很好,外型也沒有更年期障礙常見的肥胖,她的外型沒有多餘的肥肉,不是扁瘦,看起來很精實、很有活力、精神很好,所以我問她:有吃什麼保養品嗎?

我心中暗自猜測:她該不會有吃含有荷爾蒙的保養品吧?

她說:
有吃維生素B群、魚油、維生素D。

聽起來也很正常,一般的維生素,都不是有荷爾蒙的東西。

後來又聊了一些事情,我離開去上廁所。

就在上廁所時,靈光乍現。

急忙出來對婦人說:
妳的腹瀉,該不會是維生素B群、魚油造成的吧?我以前看過資料,維生素B群、魚油過量好像會造成腹瀉。

她吃驚地說:真的嗎?

立刻拿出手機上網查詢維生素B群、魚油是否會造成腹瀉。

我問:
當初你是什麼情況下必須吃維生素B群、魚油、維生素D?

她說:
3月開刀後,開始吃維生素B群、魚油當術後調理的保養品。維生素D是為了防癌。

我說:
一般手術後都是吃蛋白質、雞湯、魚湯幫助傷口癒合。沒聽說過手術後要吃維生素B群、魚油的。維生素D過量也是有危險的。而且只要每天有吃肉蛋等食物,就能補充維生素B群,並不需要額外補充B群。

她查了一陣子的手機資料後,開始相信困擾她數個月的腹瀉是因為這些保健食品造成的。

她嘆了口氣地說:
看來真的要停吃維生素B群、魚油、維生素D。

不管中醫或西醫,每位醫師看診的時間都很短,可能只有幾分鐘的問診時間,根本不可能聊天聊很久,把病人所有的飲食習慣、生活習慣、疾病狀況....等全部都問過一遍,所以誤診的機率是很高的。

若不是我在候診區跟她天南地北亂聊大半個小時, 誰會想到她的腹瀉是因為吃維生素B群、魚油、維生素D 造成的?害她數月來跑遍中醫、西醫各科求診都看不好,耗費許多金錢時間。

總結:
  1. 病人看診前,真的要仔細記錄一下自己所有的狀況,提供給醫師參考。就算第一位醫師看不出來,多找幾位醫師,總會有一位醫師看得出問題的。

  2. 不要隨便自己買維生素等保健食品來吃。維生素過量,會造成許多症狀、疾病。可是一般消費者不會警覺到這些症狀、疾病是維生素造成的。

  3. 衛生福利部應該要加強管理維生素劑量配方,而不是放緃藥廠製造各種高劑量維生素商品在市面上譁眾取寵、用各種行銷話術誘導購買、隨意銷售。

  4. 真的有許多婦女朋友沒有更年期觀念,完全沒有更年期相關知識。居然會覺得50~60歲還有月經來是正常的事?60歲以上還有月經,這是不正常的,應該要就醫。

2016/11/25

20161122 嗎啡止痛致死是藥害?或是醫療業務疏失致死?

我曾經在《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住院看護日記》一文中,彙整幾件注射嗎啡止痛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參考本文下半部),做為一些即將住院開刀病人經常被醫院詢問是否要自費數千元術後止痛的決策參考。

從整理出來的案例中,可見對於同樣是嗎啡止痛的致死事件,由一開始認定是藥害而給予金錢救濟(賠償)200萬,到後來出現多個案例時,轉風向成:「使用 morphine 引起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且嘔吐亦不必然會引致窒息,非屬因使用藥物直接引起之不良反應」而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不予賠償)。

然而2016年11月22日新聞媒體報導《男打嗎啡昏迷亡 醫院賠170萬》的司法判例,正巧可以與我以前彚整的資料整合,讓有興趣的朋友延伸參考。

當《男打嗎啡昏迷亡 醫院賠170萬》判例一成立,代表我彙整的嗎啡止痛致死的藥害救濟審議的當事人若控告其醫護人員,幾乎也都可以勝訴,因為99.9%的醫護人員並不會在打針前告知會有嚴重嘔吐的藥物不良反應。

真的,99.9%的醫護人員並不會在打針前告知會有嚴重嘔吐的藥物不良反應。

反而,現在有許多醫院變相鼓吹非必要的自費數千元自控式嗎啡止痛針。當然絕大部份的醫護人員也不會事先告知會有嚴重嘔吐的藥物不良反應。

嗎啡止痛致死是藥害?或是醫療業務疏失致死?

我覺得這個議題很值得探討。

雖然醫護人員有告知藥物不良副作用的義務,這項資訊會影響病人用藥同意權的決策,但是主要發生原因是藥物的不良副作用。我個人是傾向於認定是藥害,應該是藥廠要賠償給受害者。可是那些由衛生福利部聘請的台灣醫界大老所組成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卻認為不算是可以救濟賠償的藥害。

那麼現在病人家屬都改成直接提民事、刑事司法訴訟控告醫護人員,法院委託由2~3位醫學中心第一線臨床醫師所寫的醫療鑑定報告來確認醫護人員有未善盡告知的醫療疏失致死,形成判例,以後相關人員會很熱鬧,吵不完。

我就不知道那些由衛生福利部聘請的台灣醫界大老所組成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與撰寫藥害調查報告的衛生福利部安全評估科人員在想什麼。明明該是藥廠的賠償責任,這些官方單位只要做好協助賠償事宜,只會得到感謝與美名。現在因為這些官方單位的某些私心,千方百計不救濟賠償,搞到出現一個司法判例認定醫護人員有疏失。這下子可好啦~

唉~第一線醫護人員總覺得現在的病人很惡劣,救人反而被亂告。坦言之,深入研究,事實不然,許多事情都是醫界與官方豬隊友因為私心私利自己搞出來的。

台灣的藥害救濟制度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是一個需要改革的大黑洞,藥害救濟基金會就是衛生福利部的護城河與向藥廠要錢、洗錢的白手套。

我把這個議題整理出來,網路總會有醫界、藥界、法界、病人...等各領域優秀資深先進看得懂之間的利害關係與奧妙。期待有更多專業能力、更多有權力的人可以快刀割毒瘤,整頓一下,對大家都好。

到底嗎啡止痛致死是藥害救濟來解決?或是以醫療業務疏失致死來解決?哪個方案比較符合事實與公平正義?大家想想...

此外,台灣人很重視「全屍」,沒有死後解剖的關念。現行的藥害救濟調查報告也是由衛生福利部安全評估科人員依照調閱來的病歷自己自由心證說故事,也不向家屬查證經過。寫出來的藥害調查報告也不會給家屬。除非事後家屬寫公文向衛生福利部調閱卷宗,才會發現調查報告暗藏玄機,有的與事實不符。

這時候要翻案就很難,因為這些單位全推卸責任,要您去打台北打行政訴訟。有多少人有那種時間、體力、金錢在搞這些繁複難懂的行政與司法程序來爭權利呢?所以他們這些吃官家糧的人就 safe 了,沒事了。隨便搞,都不會有事,在冷氣房等著領退休俸。

順便一提,台灣人頭腦很簡單,不會想到領公家薪水的公家人員負責的藥害調查報告會亂寫。所以申請藥害救濟的病人家屬不會想到(也不會知道)要去申請調閱案件全卷宗。如果每一位台灣人民都有政府公文書調閱的觀念,每一個階段都去申請複製相關卷宗,保全證據,保障自己的權益,杜絕混水摸魚的文書亂搞。

嗎啡止痛致死是藥害?或是醫療業務疏失致死?

雖然前文我說過傾向於認定是藥害,但是我會建議受害者家屬與律師商量研究直接提司法訴訟,不管是要控告藥廠、衛生福利部、醫護人員...隨便哪個都比申請藥害救濟好。因為藥害救濟會拖到一年後才會有結果報告,早就錯過了申請刑事訴訟的6個月期限。

提醒藥害病人與家屬,不要排斥死後解剖。病人死亡時,對死亡原因有懷疑時,一定要安排死後解剖,蒐集更多事實真相的證據,有利日後司法訴訟來釐清問題責任與權利爭取。

我於2016年10月看2016日劇《希波克拉底誓言》(共5集),對於死後解剖有全新的理解,支持死後解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日劇《希波克拉底誓言》,看似法醫劇,實際是探討看似毫無關聯的幾個死亡者於死後解剖查出都是同一種藥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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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11月22日新聞媒體報導《男打嗎啡昏迷亡 醫院賠170萬》,引述摘要如下:

北市馮男四年前因車禍骨折,被送至市立萬芳醫院急診,醫護幫馮男注射嗎啡止痛後,馮男竟因嗎啡產生的副作用開始嘔吐,一小時後就因嘔吐物阻塞氣管昏迷不醒,急救後不治死亡。台北地院認為,醫護人員未事先告知家屬施用嗎啡的風險確有疏失,昨(2016年11月21日)判醫院要賠馮男家屬一百七十萬元。

法官根據醫審會鑑定認為,醫院急救過程符合醫療常規,注射嗎啡確實可能產生嘔吐等副作用,當時馮男剛吃完飯就發生車禍,胃內還有很多未消化的食物,可能誘發嘔吐物阻塞呼吸道情形,醫護未提醒病患關於嗎啡的副作用,導致家屬無從注意,認定醫院未盡告知義務確有過失,須賠償一百七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萬芳醫院昨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再決定後續處理。馮家律師則表示,等收到判決再和當事人討論。

因為判決書還沒有上網公告,沒有看到判決書內容,或許這個案例有其它佐證事實內容,不能以新聞媒體資料為唯一參考,尚祈理解。有興趣的朋友一定要去找判決書來看。

針對此案來討論,在藥害致死案發生時,若醫護人員能好好地與家屬溝通說明,協助其申請藥害救濟,而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能基於藥害救濟法第1條:「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及時救濟,特制定本法。」的立法精神,給予人道救濟,讓受害家屬得到一些補償慰藉,受害家屬不見得會控告醫護人員,反而還會感謝醫護人員。這個案例本來可以有不同結果,不致於發展成這樣。

這麼做,不僅醫護人員可以放心救人用藥,不用擔心醫療糾紛與司法訴訟。病患家屬也可以在大約在1~1.5年的藥害救濟調查與審議期後,快速得到救濟賠償。

若走司法訴訟,光是起訴到法院一審判決出來,至少要花3年時間,有的複雜案件可能要更久。光是律師費,刑事的檢察署、地方法院1審共2階段要算2次的錢,民事訴訟又要1次的錢,每次律師費依律師開價而不同,一般4~6萬,但是開價8~10萬元的律師也是有。所以不確定會不會勝訴,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賠償,光是律師費至少要先付出10~20萬元,而且提出民事訴訟時還要押給法院一筆錢,依訴訟金額計算比例押錢,大約至少也是10萬元起跳,勝訴時才可以拿回,若敗訴則拿不回這筆押金。打官司前就要先預付的這些金額對受害家屬而言是一筆很大的金錢負擔。

所以,司法訴訟與醫療,本質上是相似的,有錢判生(治病),沒錢判死(等死)。

我一直覺得台灣很奇怪,這種案子,吃藥出現過敏、嘔吐,持續吐45分鐘而昏迷,搶救無效致死,明顯的藥害致死。

為什麼藥廠都不用負賠償責任?

為什麼藥廠只要有付藥害徵收金就可以當不相干的旁觀者?

為什麼不控告藥廠?

【此判例的意義】

日後若沒有證據顯示醫護人員有事先告知可能出現的藥害不良反應,若出現藥害致死者,病患家屬提出司法訴訟,勝訴的機率大增。

【2016年12月7日—補充說明】

大部份的人對於醫療判例不懂,都會以自己的觀點來解讀司法判例,就像我以前一樣。

幾年前,為了我父親的事,我曾經花很多時間在找判例、研讀判例、努力調整自己的想法以符合所謂的「法律觀點」。

我怕上述內容寫得太簡單,怕會誤導有需要的讀者、網友、病友,特此補充說明,以正視聽。

現在許多醫護人員都怕被病人控告,都認為病人為了「錢」來告醫護人員。

然而在台灣要能控告醫護人員的關鍵是刑事檢察官申請特定醫療單位所提出「醫療鑑定報告」寫著「有疏失」時,才會被檢察官起訴。

一份醫療鑑定報告需要2~3位醫學中心專科醫師分別撰寫,最後彚整在一個審議會議討論,經由這個審議會議的專家同意後,才會將寫著「有疏失」審議報告回覆送交檢察官,這個流程時間最少1年。檢察官根據收到的「有疏失」審議報告來做為刑事訴訟起訴的依據。

根據2012年5月5日報載: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系主任邱太三在「醫療與法律風險研討會」表示,根據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統計,民國90年至99年,共受理4千3百多件委託鑑定案件,其中,認定醫師有疏失者419件,約1成。


在台灣,民國90年至99年,委託鑑定案件只有1成被認為有疏失。換句話說,要能告得成醫護人員,真的很難,第一關有約9成的案子會被以不起訴結案。

許多告訴人認為撰寫醫療鑑定報告的醫界人士包庇同為醫界的被告醫護人員。這種說法,說對也是,說不對也是。

醫療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的成立要件就是—「因果關係」,例如:應告知而未告知,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傷害或致死。這就是所謂的「法律觀點」。

通常這種「應告知而未告知、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傷害或致死」的鑑定結果,很容易勝訴。去查判例,勝訴的醫療訴訟,幾乎很大的比例都是「應告知而未告知、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傷害或致死」的案例。這種案例,通常被告的醫護人員都會憤恨不滿,覺得很委屈。

我還是要強調一遍,在台灣要控告醫護人員而勝訴是很困難的。根據我研究判例的觀察,只要有適當的證據能讓撰寫醫療鑑定報告的人可以合理的文字解讀,通常比較會同理心地偏於醫護多些。除非證據明顯對於醫護人員不利,證據硬到無法轉圜,才會認定醫護人員有疏失。

「應告知而未告知、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傷害或致死」,就是:沒有留下「有告知、有注意」的證據。

告知是義務,只是常久以來,台灣人在日據殖民洗腦下,塑造出醫護人員權威不可犯的威權體制,導致醫護人員只顧著悶頭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我說了算」的心態,卻疏於對病患多說幾句、溝通幾句。所以,「應告知而未告知、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傷害或致死」很容易成立。

以本案來說,病人家屬應該是帶著自責悔恨的心情來憤怒提告。因為本來是骨折就醫,豈知因為止痛而打了嗎啡,造成嘔吐藥害,最後阻塞呼吸道造成死亡。而且嘔吐時,病人家屬曾向護理師反應,護理師回答說:我只是負責抽血。全程沒有人前去查看病人嘔吐的狀況,以致病人嘔吐45分鐘而阻塞呼吸道造成死亡。

病人家屬應該是強烈地自責悔恨自己:為什麼沒有在急診室像潑婦駡街般地大吵大鬧地要求醫護人員來處理嘔吐狀況?或許這麼一吵鬧,家人也不會嘔吐致死吧?為什麼自己沒有積極些、強勢些?

在當時,若有醫護人員花點時間去查看病人,就算病人嘔吐致死,病人家屬不見得會提告。真的,許多時候都是心裡那股氣、那種自責悔恨,才提告的。

所以,在病人死亡時,若院方能好好地處理,病人家屬不見得會控告醫護人員。

若院方能在當下利用各種資源,例如:協助病人申請藥害救濟,轉移焦點與戰場,請醫師公會向衛生福利部施壓以從寬給予人道救濟,結果會完全不一樣。

反正衛生福利部有向嗎啡藥廠收了許多藥害徵收金(依銷售總額的比例徵收藥害徵收金),用來救濟嗎啡造成的嘔吐致死也很合理,病人家屬能在短短的1年多審查期後盡快拿到救濟賠償,也算是有些慰問補償,不用打3年以上的官司,花錢、花時間、傷神。醫護人員也可以不用冒著被告的風險,安心用藥。

本案件受害時間發生於4年前,即2012年(民國101年)。根據:

(1)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100年10月7日以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令:核釋藥害救濟法第十三修第一項第九款之「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其中「常見(common)一詞,以國際歸類定義,係指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之規定。

前行政院衛生署以行政命令來干預藥害者的受救濟權利,違反藥害救濟法第1條與第4條。

藥害救濟法,是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的。可是這個「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令」的條文卻沒有經過立法院審查同意,卻因為這個黑箱命令影響一半以上藥害申請者的權利,真的很卑鄙。

(2)藥害救濟基金會101年決算書:

101年度對699家應徵收廠商執行徵收款項共計新台幣4747萬8029元。
給付藥害救濟總金額為新台幣6437萬7906元。
101年支付藥害救濟金額佔總徵收款約135.6%。
101年度的藥害徵收金不足以支付當年的藥害救濟金。
101年度本期賸餘決算數新台幣252萬9471元。
101年度資產負債淨值總計決算數新台幣7924萬9021元。

(3)藥害救濟基金會102年決算書:

102年度對720家應徵收廠商執行徵收款項共計新台幣5966萬1803元。
給付藥害救濟總金額為新台幣2816萬8475元。
102年支付藥害救濟金額佔總徵收款約47.21%。
102年度本期賸餘決算數新台幣680萬0854元。

(4)藥害救濟基金會103年決算書:

103年度對720家應徵收廠商執行徵收款項共計新台幣6322萬6538元。
給付藥害救濟總金額為新台幣3719萬5984元。
103年支付藥害救濟金額佔總徵收款約58.83%。
103年度本期賸餘決算數新台幣497萬6876元。

(5)藥害救濟基金會104年決算書:

104年度對736家應徵收廠商執行徵收款項共計新台幣6598萬0331元。
給付藥害救濟總金額為新台幣2369萬7112元。
104年支付藥害救濟金額佔總徵收款約35.92%。
104年度本期賸餘決算數新台幣163萬5822元。

由以上(1)~(5)彚整近幾年藥害救濟基金會決算書得知:

除了101年度的藥害徵收金不足以支付當年的藥害救濟金外,近幾年,藥害徵收金沒有專款專用,不僅沒有將大部份徵收金用在藥害者身上,支付的藥害救濟金額也愈來愈少,賸餘決算金額也愈來愈少,把徵收金用在其它與藥害無關的包山包海的業務支出,完全違反藥害救濟法的立法精神。

所以此案要怪誰?

怪下面那些藥害救濟審議會與衛生福利部安全評估科的人吧!

是這些專家認為:嗎啡造成的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而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或許,「嗎啡造成的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這句話沒錯,但是,嗎啡造成的嘔吐致死應該不算常見吧?藥害救濟金不就是應該用在這種造成死亡與重傷殘的藥害病患的地方嗎?

不然衛生福利部向嗎啡藥廠收的藥害徵收金都用在哪裡呢?

因為嗎啡止痛是很常見的用藥,我誠心建議醫界人士要團結起來要求醫師公會向衛生福利部施壓。

為什麼藥害造成的結果,要由第一線醫護人員來背黑鍋呢?藥廠不用負責嗎?

不然乾脆廢了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審議會、藥害救濟基金會。

每年向藥廠收來的龐大藥害徵收金都不知道用到哪裡?養了一堆肥貓、冗員,結果該救濟的,卻想方設法的不救濟賠償,早就失去藥害救濟法立法精神。廢掉算了。讓用藥受害者直接向藥廠與相關單位提告,還比較乾脆直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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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要不要用自控式止痛藥呢?止痛藥本來就有用藥風險,下面這個第17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1625)人工膝關節置換術後止痛導致食道破裂致死案例可以提供參考。

藥害救濟案例說明:個案主張因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疼痛使用 morphine 及 Ultracet®(內含 tramadol 及 acetaminophen 等成分)等藥物治療,主觀認為疑似引起劇烈嘔吐合併食道破裂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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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4日】

除了上述獲得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的案例1625,2年多來,新增案例2487、案例2529之 morphine 藥害申請失敗案例。

看了令人難過,真的令人精神錯亂,為什麼同樣是 morphine 藥害申請,有人可以得到藥害救濟金額200萬元,卻有後來更多的案例被以 morphine 引起呼吸抑制、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而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給付標準到底為何?因人(調查報告撰寫人的觀點、心證)而異嗎?藥害救濟的精神到底為何?

建議藥害病患家屬日後直接提告藥商求償,不要再相信衛生福利部與藥害救濟法。

台灣藥害救濟調查報告就是:由一群領有醫師執照、沒有接受法律訓練,卻執行檢察官與法官工作的高智商人生勝利組公務人員在泠氣房中隨心情高興與否、自由心證寫出來的調查報告。

大家去查查藥害救濟法條文,開宗明義:

第1條:「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及時救濟,特制定本法。」

第4條:「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所生藥害,得依本法規定請求救濟。」。

但是現行狀況,卻是由衛生福利部主導內部人員,球員兼守門員兼裁判,想方設法、找藉口來拒絕藥害救濟,完全背離藥害救濟法精神,隨他們高興怎麼搞就怎麼搞。

說真的,有看到哪個藥廠在台灣被藥害者與家屬法律訴訟到判賠巨額賠償金?

沒有,真的沒有,台灣人太好欺負了,台灣人不會去告藥廠,因為台灣人不是愛興訟來爭權利的民族,台灣人被教育洗腦成温良恭儉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訴訟是不好的事。

台灣人還被洗腦到搶著去當新藥人體實驗的白老鼠,幫藥廠與那些醫界大老賺巨額的新藥利益與學術地位。

各位,還要自費6000元打自控式止痛針嗎?因藥害死了,沒人要賠!這個藥害死亡風險,醫院不會告訴您。醫院只會告訴您:自費止痛要6000元。

艾瑞莎(Iressa)標靶藥是如此,一開始身為藥師的病患家屬有申請到其父親的標靶藥藥害救濟金。但是後來的標靶藥藥害救濟申請案全部失敗,因為衛生福利部要求藥廠修改仿單,將艾瑞莎(Iressa)與其他標靶藥的致死性間質性肺炎藥害列為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然後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就定個行政命令「100年10月7日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以行政命令來干預藥害者的受救濟權利,以此做為衛生福利部與藥廠的護身符,對於標靶藥藥害者一概以「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不給予藥害救濟賠償。

現在 morphine 亦同,一概以「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不給予藥害救濟賠償。

《案例1》

民國101年7月26日,第17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1625,年齡73歲。

個案主張因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疼痛使用 morphine 及 Ultracet®(內含 tramadol 及 acetaminophen 等成分)等藥物治療,主觀認為疑似引起劇烈嘔吐合併食道破裂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

《案例2》

民國104年5月14日,第223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2487,年齡44歲。

申請人因術後疼痛控制使用 morphine、fentanyl 治療,疑似引起呼吸衰竭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案,本案有關呼吸抑制之發生無法排除與所用藥物無關聯,惟使用 morphine、fentanyl 藥品後出現前揭不良反應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依據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100年10月7日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令:核釋藥害救濟法第十三修第一項第九款之「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其中「常見(common)一詞,以國際歸類定義,係指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之規定。本案屬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規定之情形,因此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案例3》

民國104年5月28日,第224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2529,年齡72歲。

申請人因左脛骨開放性骨折使 morphine 等藥物治療,疑似引起呼吸性休克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案,本案有關呼吸休克之發生,應與個案誤吸入胃內容物造成氣道梗阻窒息有關,雖無法排除因使用 morphine 出現噁心嘔吐造成氣道梗阻導致窒息,惟使用 morphine 引起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且嘔吐亦不必然會引致窒息,非屬因使用藥物直接引起之不良反應,亦與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1款之規定不符,故本案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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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20160823 小心抑制排汗的藥物會增加中暑風險

8月18日晚上做湯種麵糰,差點整死我。

因為我看的資料中,吳寶春是用機器拌麵糰,看那機器輕鬆地慢速1分鐘、快速2分鐘,不痛不癢地,整個過程不到10分鐘就完成,我想應該不會太困難。

我想得太天真,我是用自己的雙手,不僅麵糰的温度很燙(不然用「滾水」是寫假的嗎?),那個高筋麵糰猶如陷入無法脫身的沼澤,雙手都是高筋麵糰,即使用了洪荒之力,麵糰也推不太動,久久無法脫身,手腕很痛。

搞到後來,汗涔涔,頭暈、胸悶、狂咳、想吐。

忍了幾分鐘,眼前有點發黑,頭暈、胸悶、狂咳、想吐的不舒服狀況更嚴重,幾乎沒辦法站立。

只好用力抽手,身體靠著流理台支撐著,在水龍頭下用菜瓜布快速刷洗雙手麵糰,躱進冷氣房吹冷氣、喝茶、躺平休息。大約10多分鐘,身體狀況恢復正常,才又重新與湯種麵糰奮戰。

我不知道是中暑或是貧血造成的不適。而且我是晚上9點多做的,又不是大中午炎熱時,弄個湯種麵糰可以搞到快昏倒,必須躺著休息,也實在太誇張了。

查了一下資料,摘錄如下。

先前新聞媒體有報導過3高患者、心血管患者要小心中暑,不清楚原因。看了這篇文章,才知道原來心血管藥物、抗凝血藥與其它藥物都會抑制排汗,增加中暑風險。

那天,突然強烈的身體不適,除了因為我以站姿用力動作外,不知道平常吃的抗凝血藥《普達錠》是否也有影響。看來,以後要小心點。

我真的不知道抗凝血藥會抑制排汗,從來沒想過我吃的藥居然會抑制排汗。藥袋的注意事項沒有寫這類警語。

即然包括帕金森氏症、抗組織胺、腹瀉用藥、心臟病、降血壓用藥(鈣離子阻斷劑)、抗凝血劑等常見藥物可能抑制排汗而增加中暑風險,可是藥袋的注意事項都沒有寫這類警語,台灣衛生福利部、醫院、藥廠應該要改進,要加註警語。

不然,許多用藥者,花錢吃藥,卻死得不明不白,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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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高 小心「熱急症」來襲!》

2015年7月 財團法人全民健康基金會

諮詢專家:高偉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重症醫學部主任、台灣急診醫學會野外醫學委員會主委)


中暑高危險群除了老年人以外,還有運動員。老年人則是因為散熱能力比較差。

另外,因為服用某些藥物導致汗腺分泌被抑制,也會增加中暑危險性,常見可能抑制排汗的藥物包括帕金森氏症、抗組織胺、腹瀉用藥、心臟病、降血壓用藥(鈣離子阻斷劑)、抗凝血劑等;安非他命和過多的甲狀腺荷爾蒙則會導致產熱提高;飲酒者也容易中暑。

美國有訂出標準,若氣溫大於32.3℃應停止戶外工作和運動。

熱衰竭是中暑的前兆,可是很多人可能熱衰竭很快就過了臨界點,突然就變成中暑,所以一旦出現熱衰竭的頭暈、虛弱、無力、焦慮、口渴等症狀就要警覺,趕快暫停運動、到陰涼的地方休息、補充「等張」或「高張」的溶液。






2015/05/01

104-105年度台灣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委員名單與在前屆(102-103年)請假率

藥濟救濟法第15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藥害救濟及給付金額之審定,應設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其組織及審議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七人,由主管機關遴聘醫學、藥學、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之,其中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本來應該為藥害者的權利把關,結果這些受聘者位高權重,太忙了,經常請假不出席,犠牲藥害者的權利,這種人根本不該答應受聘來湊人數,真的很不負責任。

主管機關-台灣衛生福利部也不知道是把這些委員位置當做酬庸?還是做人情?還是瞎混用?真不知道其遴選聘用標準在哪裡?兩年一屆,居然有委員請假率高達97.30%,佔了個坑不拉屎,衛生福利部也視而不見,也不見立法委員、民代監督,只好靠老百姓自己來監督。

以下請假率是根據衛生福利部官網所公開的藥害審議會議記錄來統計的。

104-105年度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委員名單

與在前屆(102-103年)請假率

委員名單前一屆請假率專長
(任期:104/1/1~105/12/31)
1林瑞宜0.00%皮膚科
2黃富源2.70%新生兒疾病、感染疾病。
3林敏雄0.00%臨床藥理、內科學。
4江翠如16.22%腦神經內科、腦血管疾病、腦瘤、中樞周圍神經病變、癲癇、巴金森氏症。
5黃以信5.41%肝膽醫學、內科學。
6朱家瑜35.14%皮膚癌分子生物學、藥物疹、免疫性皮膚病、接觸性皮膚炎、職業性皮膚病、異位性皮膚炎。
7鍾文宏13.51%一般皮膚病症、皮膚雷射、藥物過敏疾病、皮膚遺傳疾病。
8廖麗瑛本屆新加入肝癌早期診斷與肝癌內科治療、BC肝炎治療、其他胃腸肝膽疾病。
9劉玲伶本屆新加入痛風與各式關節炎、過敏與自體免疫疾病。
10馬文雅本屆新加入糖尿病、甲狀腺疾病、血脂異常、各種內分泌疾病。
11陳宜君本屆新加入一般內科學、感染症學、臨床及分子黴菌學、院內感染症、血液腫瘤病人相關感染疾病、不明熱、老人感染症、旅遊醫學。
12黃鈺生詳見右側說明消費者保護。
沒有列在102~103年會議記錄出席名單中,也沒有在請假名單內,很奇怪的委員。
13邱惠美40.54%消費者保護、民法、行政法、仲裁、科技法律。
14李兆環43.24%民法、刑法、家庭法。
15楊哲銘21.62%醫事法規、核子醫學、醫務管理。
16楊秀儀本屆新加入醫療法律、生命倫理。
17陳立愷本屆新加入醫療法律學、病人就醫安全、一般牙醫學、口腔顎面外科。

102-103年度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委員名單
與請假率
委員名單請假率專長
(任期:102/1/1~103/12/31)
1林瑞宜0.00%皮膚科
2黃富源2.70%新生兒疾病、感染疾病。
3林敏雄0.00%臨床藥理、內科學。
4江翠如16.22%腦神經內科、腦血管疾病、腦瘤、中樞周圍神經病變、癲癇、巴金森氏症。
5黃以信5.41%肝膽醫學、內科學。
6朱家瑜35.14%皮膚癌分子生物學、藥物疹、免疫性皮膚病、接觸性皮膚炎、職業性皮膚病、異位性皮膚炎。
7鍾文宏13.51%一般皮膚病症、皮膚雷射、藥物過敏疾病、皮膚遺傳疾病。
8李聰明45.95%胸腔內科、一般內科及感染科、愛滋病。
9陳香吟81.08%免疫抑制劑之臨床藥物動力學、抗凝血劑之臨床藥物動力學、藥物使用評估。
10林慧玲43.24%移植藥學、療劑監測、藥品不良反應、藥事服務。
11蕭維德67.57%衛生醫療法令。
12黃鈺生詳見右側說明消費者保護。
沒有列在102~103年會議記錄出席名單中,也沒有在請假名單內,很奇怪的委員。
13邱惠美40.54%消費者保護、民法、行政法、仲裁、科技法律。
14李兆環43.24%民法、刑法、家庭法。
15楊哲銘21.62%醫事法規、核子醫學、醫務管理。
16莊明貞97.30%課程理論研究、教育研究方法、多元文化教育、性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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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8個肺癌標靶藥 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Erlotinib / Tarceva)藥害救濟申請失敗案例~持續更新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目前只公開民國99年以後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民國99年以前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沒有移交給藥害救濟基金會,也沒有公開在網站以供查閱。

幾年前,曾經電話詢問衛生署承辦人,她回答我:「歷年檔案太多,沒有人手有空來轉檔。」

各位聽聽,這種卸責理由是否很可笑?

悠關大眾知的權利,結果不讓納稅的國民查閱,轉個電子檔要花多少時間呢?台灣還敢自稱是科技之島,這就是台灣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公務人員怠墯的辦事能力與效率。

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目前所公開且可以查詢的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顯示,最早自民國99年1月7日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第 121次會議紀錄,至目前最新的103年3月13日的第201次會議記錄,4年多的會議記錄中,出現有案例編號:1140、1228、1325、1746、1861、2026、2094、2137等8個申請肺癌標靶藥 Erlotinib(得舒緩Tarceva)與 Gefitinib(艾瑞莎Iressa)藥害救濟的案例,審查結果全都是肺癌病程自然演進變化造成死亡、與藥物無關、間質性肺炎(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ILD)致死屬「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

8個申請肺癌標靶藥 Erlotinib(得舒緩Tarceva)與 Gefitinib(艾瑞莎Iressa)藥害救濟的案例基本資料如下:
  1. 會議日期:99年7月1日,覆審,編號:1140,女,76歲,肺腺癌第四期,Erlotinib / 得舒緩Tarceva。

  2. 會議日期:100年7月28日,覆審,編號:1228,男,67歲,肺腺癌第四期,Gefitinib / 艾瑞莎Iressa。

  3. 會議日期:100年6月9日,編號:1325,男,48歲,肺癌 ,erlotinib / 得舒緩Tarceva。
     (此次會議同時決議公告「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意思是:不同意給予藥害救濟賠償。)

  4. 會議日期:101年7月26日,編號:1746,女,66歲,肺癌,erlotinib / 得舒緩Tarceva。

  5. 會議日期:102年3月28日,編號:1861,男,73歲,肺癌,Gefitinib / 艾瑞莎Iressa。

  6. 會議日期:102年9月12日,編號:2026,女,65歲,肺腺癌,未寫藥名。

  7. 會議日期:102年9月12日,編號:2094,女,80歲,肺癌,Gefitinib / 艾瑞莎Iressa。

  8. 會議日期:102年11月21日,編號:2137,女,52歲,肺癌,Gefitinib / 艾瑞莎Iressa。(2014年4月24日補充本文的新案例。)
詳細的藥害審議會議紀錄如下:



2011年(民國100年)9月21日凌晨
查詢臺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官網與健保局網站仍然還是2007年4月版的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品仿單,致死性間質性肺炎(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ILD) 仍列在臺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官網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唯一仿單(2007年4月版)中「少見(>0.1~≦1%)」藥物不良反應。 所以按理說,依照此份藥品仿品內容,發生藥害致死,衛生署的藥害救濟是應該要賠償用藥者與其家屬。

2011年(民國100年)9月21日中午時間約11:30~12:30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安全評估科承辦人黃育文女士電話表示:因為「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關起門來討論許久後認為:癌末病人不管有沒有吃標靶藥,就是會死,將錢救濟給因藥害致死的癌末病人沒有意義,而且如果很多癌末病人來申請,錢很快就會賠完。即使癌末病人是因為標靶藥造成的加速死亡,明明是與標靶藥有關,最後的結論就是「與藥物無關聯,不予藥害救濟」。

上述內容所涉及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的出席委員與專長領域如下表:
  1. 黃富源:新生兒疾病、感染疾病。
  2. 朱家瑜:皮膚癌分子生物學、藥物疹、免疫性皮膚病、接觸性皮膚炎、職業性皮膚病、異位性皮膚炎。
  3. 江翠如:腦神經內科、腦血管疾病、腦瘤、中樞周圍神經病變、癲癇、巴金森氏症。
  4. 林敏雄:臨床藥理、內科學。
  5. 黃以信:肝膽醫學、內科學。
  6. 邱惠美:消費者保護、民法、行政法、仲裁、科技法律。
  7. 張劍男:(好像是律師,查不到2011年的委員名單專長。)
  8. 蔡墩銘:(好像是法學教授,查不到2011年的委員名單專長。)

2011年(民國100年)10月7日
行政院衛生署以署授食字第1001404505號令公告,核釋藥害救濟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之「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其中「常見(common)」一詞,以國際歸類定義,係指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

2011年(民國100年)10月13日凌晨
發現本來在2011年(民國100年)9月21日查詢臺灣阿斯特捷利康公司官網與健保局網站仍然還是2007年4月版的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品仿單,突然就換成註記為2009年8月版本的仿單,而這個版本的仿單是從來未曾公開過的。仿單內容將關於造成間質性肺炎的相關警語「患者若同時合併有自發性肺臟纖維化/間質性肺炎/塵肺症/輻射性肺炎/藥物引起之肺炎時,在此種情況下其死亡率會增加。 」全部刪除,並將間質性肺炎的不良反應更改成「常見(≥ 1-<10%)」。

這意味著:
間質性肺炎的不良反應更改成「常見(≥ 1~<10%)」,所有因為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所導致的致死間質性肺炎(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眼盲等藥物不良反應的肺癌末期用藥者是完全得不到「藥害救濟金」賠償。

這不就是驗證: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安全評估科承辦人黃育文女士所說的「癌末病人不管有沒有吃標靶藥,就是會死,將錢救濟給因藥害致死的癌末病人沒有意義,而且如果很多癌末病人來申請,錢很快就會賠完。即使癌末病人是因為標靶藥造成的加速死亡,明明是與標靶藥有關,最後的結論就是『與藥物無關聯,不予藥害救濟』。 」

上述內容所涉及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的出席委員與專長領域如下表:




  1. 黃富源:新生兒疾病、感染疾病。
  2. 朱家瑜:皮膚癌分子生物學、藥物疹、免疫性皮膚病、接觸性皮膚炎、職業性皮膚病、異位性皮膚炎。
  3. 江翠如:腦神經內科、腦血管疾病、腦瘤、中樞周圍神經病變、癲癇、巴金森氏症。
  4. 林敏雄:臨床藥理、內科學。
  5. 黃以信:肝膽醫學、內科學。
  6. 邱惠美:消費者保護、民法、行政法、仲裁、科技法律。
  7. 張劍男:(好像是律師,查不到2011年的委員名單專長。)
  8. 蔡墩銘:(好像是法學教授,查不到2011年的委員名單專長。)
肺癌病人,不是因為肺癌而死,卻是死於標靶藥藥害,冤死的。

只有那些長期接受藥商巨額資金供養的醫師大老們,有那個臉皮頻頻公開在媒體宣稱標靶藥有效。而他們所謂的「有效」也只是極少數人(不是每一個人)有「可能」延長存活期13個月。

台灣人,已成為新藥實驗的白老鼠,健保都快被這些排名前十大支付藥價的無效標靶藥拖垮了,您能不生氣嗎?

讓我們來深思:

政府研究單位(醫學中心)與民間機構合作(藥廠),用納稅人的錢發展出所謂「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卻讓民間公司(藥廠)拿去市場販賣,再讓大眾花錢「享受」這個成果(標靶藥),天底下竟有這種美事?

而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致死性副作用,台灣竟然沒有人重視或加以預防?

所有吃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的呼吸喘而送醫急救的全被當成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與藥物無關聯?

任由這些「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光明正大殺人不賠償?

到底台灣有沒有醫師能分辦「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呼吸喘肺炎」、或是「藥物不良反應所導致的呼吸喘之藥物併發間質性肺炎」?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一個由健保給付的有缺陷且造成傷亡的藥品?

吃了這個藥品的受害者有被告知是藥品缺陷造成的嗎?

如果沒有醫師告知,受害者會知道嗎?

受害者會知道要申請藥害救濟來要求不負責任研發有致命缺陷藥品的藥商賠償嗎?

還是任由醫學中心大老與藥商在記者會與媒體只發佈標靶藥有療效的訊息,卻完全沒有公開致死或重傷殘的訊息,形同實質詐欺來誤導大眾?

醫學中心大老發佈標靶藥有療效的訊息時,是否該在身上掛個牌子寫名「我接受XX藥廠提供XXX億研究經費」以示負責。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是否有盡到為台灣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把關的責任?還是任由醫學大老與藥商予取予求?


衛生署、健保局、為藥商做人體實驗的結果背書的醫界大老欠那些過往肺癌標靶藥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Erlotinib / Tarceva)不良反應死亡病患與家屬一個公道與賠償。

所有吃過標靶藥的病患,不要無知的當藥廠的實驗白老鼠,請站出來保障自身權益,踴躍申請藥害救濟!就算明知會被拒絕,也要讓事實以數據浮現!

現在能拒絕7個標靶藥藥害申請案,若有100個、1000個標靶藥藥害申請,衛生福利部(前衛生署)還能睜眼說瞎話嗎?

標靶藥用藥者與家屬,請踴躍站出來申請藥害救濟。

真的不難,只要花點時間填寫申請書,寄出去就好了。

申請網址:
http://www.tdrf.org.tw/ch/04_apply/app_01b_1list.asp

至少,要讓那些衛生福利部的公務人員有點事忙,以免閒著嗑瓜子、說風涼話、等著領退休金。 

一定要整死他們這些官僚!大家踴躍申請藥害救濟。



註:
  1.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Tzuwei' Blog,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tw/2013/11/7-iressa-gefitiniberlotinib-tarceva.html」等字樣,謝謝。

  2. 本文作者沒有醫療背景,只會「東抄西抄」、「以偏蓋全」、「滿口胡言」,未盡完善之處,得隨時修正,不另行通知。 雖然我不沒有權位,也沒有錢勢,至少我沒有說謊。限於本人能力有限,只能很努力地研讀令我感到頭痛的資料、花時間敲打鍵盤,扒梳事實。我不知道有誰會耐心地看完對肺癌用藥者切身關係卻又很不有趣的這篇文章。但是會在網路世界中讀到本文者,多半都是與肺腺癌患者有關聯。無論如何,衷心祝福所有肺癌患者與家屬。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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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0

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住院看護日記(與 20210228 人工膝關節手術)

【聲明】

本文為個案記錄,不具備醫療專業觀點,也不適用所有人。相關醫療問題需要諮詢具有合格執照的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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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母親因為左髖關節磨損造成巨痛而無法行走,必需進行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首先必需先說明一些背景緣由,因為這些背景緣由而影響我幫母親選擇進行髖關節置換手術的醫師與醫院。

2012年4月,很突然的情況下,母親告知10天後要進行脊椎手術,而且是在一間小醫院進行。我很驚訝,很生氣,氣她病急亂投醫,聽人家介紹某位醫師,她就毫不猶豫地答應開刀。我要求母親徵詢第2專家意見,母親拒絕,說她不想再拖了。我和母親大吵一架後,立即查詢開刀醫師的學經歷,確認是脊椎專科醫師後,只能陪同母親住院與看護。幸虧老天保佑,手術順利,住院20多天,平安出院。

然而,住院期間,有些事情,看在眼裡,放在心裡。細節就不詳述,總之,醫院的軟硬體設備與護理團隊的專業程度令我很不放心。

今年3月中旬,母親表示要給這位脊椎專科醫師開刀置換人工髖關節。我嚇了一大跳,我問說:這位脊椎專科醫師會開人工髖關節手術嗎?據轉述,這位脊椎專科醫師曾向母親說明:只要稍微有受過訓練的醫師都可以開人工髖關節。母親認為自己的脊椎手術讓這位醫師開的很順利,於是就決定人工髖關節也交給這位脊椎專科醫師開。

雖然我不清楚人工髖關節手術內容,然而我對於這間開脊椎醫院的軟硬體設備與護理團隊的專業程度感到非常不放心,加上我認為與其交給「稍微有受過訓練的醫師」開,我寧可拜託「技術成熟穏定的醫師」開。

我不知道這位脊椎專科醫師是怎麼對母親說的,總之,母親拿了1個月的止痛藥照三餐吃。我想如果照三餐吃止痛藥,這樣子吃下去的話,遲早要洗腎,那可麻煩了!一想到「洗腎」,我憂心而無法成眠。

我不想找最有名的醫師,只想拜託「技術成熟穏定的醫師」來幫母親開。

黃炫迪醫師是我最信賴的骨科醫師,雖然只有看診過幾次,但是他嚴肅中不經意留露的善意帶給我很大的信賴感。雖然黃醫師的專長在膝蓋,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開人工髖關節,就算他沒有開人工髖關節,我也希望能聽聽他的意見。

於是我幫母親掛黃炫迪醫師在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的骨科門診。市立大同醫院現在委由高醫體系經營,黃炫迪醫師接任市立大同醫院骨科主任,所以門診主要都開在大同醫院,在高醫只保留一天門診。

我請弟弟們幫忙半哄著、半說服母親聽聽黃炫迪醫師的意見,再決定後續開刀事宜。私底下,我已打定主意,只要黃炫迪醫師願意幫忙開人工髖關節,我就是要交給他開了,其他什麼事都不管了。

【2015年3月27日補充】
我的記事本在2013年3月24日記載著call大弟說服母到大同醫院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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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決定開刀醫師】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骨科主任黃炫迪醫師門診。

一年多前我脚受傷求診時,本來想低調地、靜靜地給黃醫師看診,沒有主動對黃醫師自我介紹(因為我不是一位愛亂攀關係的人),結果黃醫師看到我的脚後就認出我來,糗~。這次本來我想按一般程序悄悄地讓母親給黃醫師看診,所以我沒有主動自我介紹,靜靜地站在母親身後。豈知,黃醫師居然認出我來吔!還主動對我微笑打招呼。我很驚訝,因為距離我上一次求診有一年多的時間,黃醫師的病人那麼多,他竟然還能認出我來,實在太厲害了!雖然有點不好意思,我也開心地對黃醫師微笑點頭致意。

照X光後,黃醫師表示母親的左髖關節已磨損,所以會很痛。

小弟問說健保局會不會不通過人工髖關節手術申請?需要住院多久?

黃醫師回答:健保局一定會同意這種程度磨損的手術申請。需要住院5~7天。

我抓緊時機,輕聲問母親:手術交給黃醫師開好嗎?

不等她回答,我立即追問黃醫師:何時開刀?

黃醫師不多話、立即同意幫母親向健保局申請審查與安排住院開刀事宜,要我們回家等醫院人員的電話通知。

人工髖關節材質的選擇,我們也交由黃醫師評估選用。考量母親年齡與不需要從事活動量大的工作,所以評估使用健保給付的人工髖關節就已足夠。

將重要的決定交給信賴的醫師,出了診間,我的心情頓時輕鬆許多,不怎麼擔心了,回家靜候通知。

【2015年3月27日補充】
我的記事本在2013年3月25日記載著母親求診黃炫迪醫師看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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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 通知】

院方來電表示已排定4月30日住院,5月1日開刀。全家人好像吃了定心丸,很安心地等待住院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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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術前檢查】

手術前1週,黃醫師門診安排術前檢查,X光、心電圖、抽血、驗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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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報到住院】

下午2時許,市立大同醫院1樓報到住院,填寫住院表單,戴手環。到7B病房,護理師介紹環境,詢問與填寫基本病史資料、用藥記錄,簽手術同意書等相關表單,並送來開刀服與住院服,告知午夜禁食(水)。

住院醫師來問診,用紅筆在左髖關節開刀部位做記號。

開刀房護理師到病房詢問基本資料,說明開刀流程及午夜禁食(水)等注意事項。

到麻醉科術前問診,麻醉醫師查閱術前檢查報告內容,確認記錄是否有戴假牙、缺牙狀況、牙齒鬆動情況,並告知麻醉流程與要求開刀前要移除所有金屬物品,不能戴假牙。

復健科的物理治療師到病房來做術前復健衛教,要求有空就可以開始做踩脚底板與伸直抬腿的動作,增加血液循環與肌耐力,提醒要買夾在雙腿之間使用的方形泡墊(有點硬度,類似枕頭狀)。

不建議使用枕頭的原因是因為枕頭太軟,沒有足夠的硬度與厚度。

方形泡墊在醫院1樓的醫療器材店(例如:維康...這類在醫院有駐點的醫療器材店)內有販售,每個約55元。

【2020年9月9日補充】:今天我在大同醫院大廳看見一位先生拿著剛買的方形泡墊,問他在哪裡買的?他說在大同醫院內的杏一買的,會員價54元。所以杏一有賣,可能要看各分店有沒有進貨。

【2020年8月31日補充】:有網友來信問我方形泡墊在哪裡買?現在2020年,開刀技術或許不同,或者醫院的做法不同,是否有需要這個方形泡墊,請在住院後問護理師,一切以醫師指示為準。

7B病房每個房間都有窗戶,雖然不華麗,整體感覺乾淨明亮。護理師很和氣,做事很有效率,交接班很確實,令人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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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要帶什麼?】

  1. 買四脚助行器。開刀後下床會開始使用,所以先準備好。通常醫院的醫療器材店有販售。有些醫院設有輔具中心或社工室可提供輔具租借,有的還可以借回家使用,那就可以不用買,可以事先洽詢。

  2. 開刀後冰敷傷口的冰袋(裝冰塊的)。大概1百多元,醫院的醫療器材店有販售。如果住個人病房,有冰箱,可以買那種在冷凍庫冰10分鐘就能使用的冰敷墊。我媽媽說用冰塊的冰度比冰敷墊強、冰度比較持久,所以她比較喜歡裝冰塊的冰袋。醫院有製冰機,可以免費取用冰塊。所以住院期間使用冰袋很方便。

    【2020年8月31日補充】:有網友來信問我冰袋長什麼樣子?我隨便在網路商店截圖如下,可以在醫療器材行、藥妝店、藥局、大賣場找到類似商品,有分大小,只要不漏水,不限品牌,都可以。價格大約一百多元。



  3. 夾在腿中間的方型泡墊。要放在雙腿中間,以保持雙腿外展。建議買2個,醫院的醫療器材店有販售,每個大約50~60元。

    【2020年8月31日補充】:有網友來信問我方形泡墊在哪裡買?現在2020年,開刀技術或許不同,或者醫院的做法不同,是否有需要這個方形泡墊,請在住院後問護理師,一切以醫師指示為準。

    【2020年9月9日補充】:今天我在大同醫院大廳看見一位先生拿著剛買的方形泡墊,問他在哪裡買的?他說在大同醫院內的杏一買的,會員價54元。所以杏一有賣,可能要看各分店有沒有進貨。

  4. 擦澡毛巾+小臉盆+沙威隆、依必朗、滴露等外用殺菌消毒水。開刀後只能擦澡,所以用小臉盆裝熱水,滴上1/2~1瓶蓋的沙威隆、依必朗、滴露等外用殺菌消毒水,稀釋調勻後,用毛巾擦澡。沙威隆、依必朗、滴露等外用殺菌消毒水可以在全聯、康是美之類的藥妝店或藥局買到,一大瓶約100多元。這是加護病房護理師清潔加護病房病人身體的標準做法。有的人或許覺得幾天不洗澡沒關係,可是真的要提醒大家,醫院的各種奇怪病毒是很多的,院內感染的狀況是有的,每個人的扺抗力不同,犯不著開刀順利成功,卻來賭術後感染的風險。復健走路時會出力,一定會流汗,所以還是用殺菌消毒水擦澡,比較衛生清爽。

  5. 止滑且可沖洗的拖鞋。就穿著拖鞋去住院吧!

  6. 成人紙尿褲或復健褲。理論上是不需要,只是有些人開刀後的泌尿系統會有短期不適,而且若是老人家,開刀後的行動比較緩慢,避免為了急著上厠所而引發意外,還是準備紙尿褲或復健褲吧!預防跌倒為優先重要。

  7. 目前服用的藥物。若有服用的藥物,也要帶去給護理師看,護理師會記錄下來,醫師會告知哪些藥可以吃。

  8. 其他:個人盥洗用品、衛生紙、吸管、保温水瓶、衣服(通常醫院會有住院服)等。1條看護者蓋的保暖毯子。只有住院5~7天,人生真的不需要太多東西,愈簡單愈好,千萬不要帶貴重物品,身上不要帶太多錢,手機、電腦之類的貴重物品要隨身看管好,避免被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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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開刀日】

早上更換開刀服,手臂上針吊上輸液點滴,等候開刀房通知。

因為禁食水,所以感覺嘴巴乾時,可以向護理師索取大棉花棒,拿來沾水潤唇。

下午3時20分家屬陪同送到開刀房,開刀房護理師確認身份與開刀部位,護理師將病床推入開刀房等候區,家屬退到外面等候區看螢幕顯示開刀進度等候通知。大約4時30分螢幕顯示「手術中」。

下午6時許,通知我們家屬進入,黃醫師說明手術結果,表示母親比較胖,所以費了一番工夫,大約要1個多小時等候恢復,並貼心地提醒我們可以放心地先去吃晚餐。

黃醫師開了一天的刀,接著還有夜間門診,真是辛苦呢!

7時多在恢復區門口等候,8時20分病床推出恢復室,去照X光,大約8時30分回到病房。

病房護理師檢查病人身上導尿管、引流管、點滴、傷口狀況後,向我們逐一解說,告知冰敷、看護注意事項,簽收自費冰敷袋與衛教內容,提醒病人清醒後先喝1~2小口水,沒有嗆到或嘔吐後才可以進食。

值班住院醫師來病房,表示主治醫師晚上有門診,所以由她來查看病人狀況,並說明術後照顧與飲食狀況。她說病人大約半夜會醒來,如果有食慾,可以少量進食。看了我們買的方形泡墊,建議買2個使用,側臥時才有足夠厚度方便雙腿夾著,把雙腿隔寛。

如值班住院醫師所言,母親果真在半夜11點多恢復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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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開刀後第1天】

早上7點多,黃炫迪醫師巡房,真是好早啊!我沒有遇到。黃醫師詢問母親會不會頭暈、嘔吐,母親都說不會。黃醫師看母親一直平躺,表示不要一直躺著,要多直起上半身坐著,就與護理師將母親拉直坐著,還提醒母親要多做腿部運動。

8點多,我到病房與小弟交接班,一看導尿管、引流管、點滴等管子都移走了,嚇了一跳,距離開刀結束才10多個小時,真是太有效率了。聽說這裡開人工髖關節都是隔天就移除管子,要求病人盡早下床練習走路復健。

依照護理師指示,開始冰敷傷口。醫院有製冰機,可以隨時免費取用冰塊。住院期間,每天數次冰敷傷口,可幫助消腫與減少疼痛感。其實,只要母親待在床上時,就是冰袋不離身,一直到出院回家時,時時刻刻都用裝冰塊的冰袋冰敷傷口處。因為開刀傷口上面有貼紗布,所以冰袋不會直接碰到皮膚。

麻醉科護理師與開刀房護理師分別來詢問麻醉過程與開刀後是否有不適狀況?有沒有什麼建議事項?

雖然這樣術前與術後的主動詢問關懷可能是為了醫院評鑑而做,不可否認,這樣的作業流程比較完善,就算有什麼缺失抱怨,也能在第一時間反應、補救,消除醫病誤解。花點時間與人力做術前衛教與術後關懷評量問卷,讓作業流程透明、標準化,對醫病雙方都是好事。

復健科物理治療師來教導床上復健運動,示範指導如何挪動身體上下床、起立坐下、走路。物理治療師要求每個動作中間休息幾分鐘,並一直詢問母親會不會頭暈。母親一直表現得不會頭暈,狀況很好的樣子。結果站立大約幾分鐘後,突然表情痛苦,表示頭暈、很不舒服,於是立即坐下休息。幾分鐘後,她又試著第2次站立,稍後又試著走幾步路,結果瞬間又是表情痛苦,五官糾結成一團,立即坐下後,就開始嘔吐,嚇了我一大跳,所以終止復健練習,讓她休息。

去年,母親開脊椎手術時,足足在床上躺了3~4天才下床走路上厠所,沒有任何不適狀況,我以為大家都是這樣,所以這次我很天真地以為今天拔除導尿管之後,母親就能扶著四脚助行器走路上厠所,根本不知道開完刀隔天站立時會有頭暈、嘔吐、無法行走等狀況。幸好有物理治療師在,否則不知道只有我在時會發生什麼事情,如果因為我的無知害母親跌倒,那就慘了。


10點多,護理師搬來一台床上復健的《關節被動復健治療機》,如上圖,放在左腿下方,這台機器會以緩慢持續的動作帶動左腿由水平伸直到屈膝,讓髖骨處成為90度角伸展,伸展1次大約要1分30秒,大約做1個小時。機器剛開始運作成左髖骨處成90度角時,母親一直嚷著很痛,做了幾次,大約10多分鐘後才開始不痛。

母親聊到躺在開刀房等候區病床等待,黃醫師經過看到母親時,有時對她說:「前面這位已經在縫傷口了,快輪到您了。」;或者說:「裡面已經在做清潔消毒了,再等一下。」。就這麼2句很普通的話,令母親對黃醫師平日門診不苟言笑的嚴肅印象大為改觀,母親覺得黃醫師很體貼病人等候開刀不安的心情、很有親和力。

從我早上8時看護以來,母親一直沒有尿尿,我詢問她多次,她都回答不會想尿尿,臉色也沒有半點忍尿的痛苦樣,我有點覺得奇怪,但也沒有多想。中午給母親喝魚湯,下午3點多還是沒有半點尿意,我感到納悶,但是看母親沒有半點不適,於是想說再等等看。

晚上7時,我去護理站問護理師:一整天沒有尿尿是開刀後的正常狀況嗎?護理師立即到病房觸壓母親下腹部,建議起床坐馬桶試試是否有尿意。我說母親早上站起來會頭暈,恐怕無法走到厠所。護理師表示盡量試試看,如果沒辦法站起來,至少試著坐在床邊。不知道是不是母親很用力挪移身體,給腹部壓力,才剛脚落地坐在床邊,立即就尿如洪水落在紙尿褲上。我和母親都很開心。母親又試著站立,沒多久又尿尿了。我以為危機解除了,向護理師回報與致謝,然後與晚上的看護交接,放心地回家。殊不知,尿尿危機並沒有解除。

今日有打抗生素。吃鎮痛、防血栓、胃藥之類的藥。不知道是醫師的開刀技術好,還是止痛藥效果好,或者是母親的神經夠遲鈍,沒有特別打止痛針,只要不碰觸到傷口,母親也不怎麼覺得痛,只有三餐飯後吃鎮痛的藥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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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自費安裝術後自控式止痛裝置呢?】

每個人的身體反應不同,很難有同一標準。只是根據母親與遇到的幾位同樣開人工髖關節病友的經歷,都沒有自費安裝術後自控式止痛裝置,都只有三餐飯後吃止痛藥,都是開刀後隔天下床,體力好點的病友甚至開刀隔天就開始練習走路,都沒有那種痛到很難以忍受的狀況。

我猜測可能現在的醫療比較進步,醫師的開刀技術好,對傷口組織破壞少,大幅減少疼痛感,止痛藥丸也很夠力。這是我隨便亂猜的,當不得準。

如果想安裝術後自控式止痛裝置,聽說需要自費5千~6千元(視醫院而定)。看我母親感覺不怎麼痛的情形(不會痛到哎哎叫),我個人認為如果醫師開刀技術好的話,真的沒需要裝自控式止痛裝置。嚴格說起來,這種東西比較適合重大疾病患者(例如癌症患者、嚴重燒燙傷患者)的疼痛控制使用。這種人工髖關節手術的短期疼痛真的只要三餐飯後止痛藥就夠了,而且如果有乖乖冰敷,也能減少許多疼痛感。萬一真的痛到忍受不了,再請醫師打止痛針就好了。

2017年2月21日補充:後來看了一份資料,據說術後疼痛與開刀手術時的麻醉醫師的技術有關係。如果麻醉醫師的技術好,術後比較不會疼痛。然而一般病人都不會知道麻醉醫師的重要性。如果有看日劇《醫龍》系列,就會知道麻醉醫師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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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開刀後第2天】

我以為尿尿危機解除了,豈知母親後來數小時一直有尿意卻尿不出來。於是到了半夜,護理師導尿約600CC。凌晨4時許,母親又因為有尿意卻又尿不出來而無法入眠,試著坐直身體也沒用,最後還是請護理師再度來導尿約幾百CC。光是為了尿尿一事,反覆折騰一夜,母親與看護都沒有睡覺。看護特別提醒我今日留意母親的排尿時間與尿量。

原來拔除導尿管後的6個小時內沒有尿尿,就要通報護理師協助導尿,以免膀胱感染。我真是太沒有警覺性了,是個不及格的看護。

今天除了吃藥,沒有打針,移除留置手上的針頭。

輕微發燒38度C,護理師表示有的病患剛開完刀會有輕微發燒,所以協助躺冰枕,提醒多喝開水,繼續追踪體温。我猜想可能一整晚忙導尿之事而沒有睡覺,抵抗力也會變差,立即遞上開水要母親多喝水,關掉電視,要求她安靜睡冰枕補眠。約2個小時後體温下降回復正常。

10點多,物理治療師來指導協助復健。今天的目標是扶著四脚助行器走到房門口。物理治療師說明天的目標是教導上下樓梯,住院期間每天都有不同的復健目標。

我直覺的問說:上下樓梯是指護理站門口旁的樓梯嗎?

物理治療師說:對。

我很驚訝地對母親說:從房門口到護理站外的樓梯有段距離吔,今天您要加油了,多練走路,不然沒有體力,明天無法走到樓梯處練習上下樓梯。

母親今日的體能狀況明顯比昨天好,也不會頭暈,所以有完成走到房門口的目標。

11點多,護理師來幫母親的開刀傷口換藥,傷口在身體左邊外側(如下圖),位在左側大腿與屁股之間,長約15公分。傷口看起來非常乾淨整齊,用類似釘書針模樣的釘子訂合。

因為母親是肥胖體型,我事先就知道肥胖體型者會比一般正常體型者的開刀困難度高,所以沒有特別要求醫師開微創手術之類的。

開刀後第2天傷口的樣子

像照片中這樣的開刀傷口,仍然在開刀後10多個小時就移除所有管線、下床走路復健。而且這樣大的傷口,我母親都不覺得痛。至今,我仍然很納悶為什麼開刀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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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開微創手術呢?】

或許有些要開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的病患可能會猶豫要不要找號稱開「微創手術」的醫師來開刀。

建議大家不要對「微創手術」有過多的迷思,「微創手術」有些條件限制,不是所有病人都適合開「微創手術」,不要強求一定要開「微創手術」,可多諮詢幾位醫師。

如果不是很特殊的病,非要微創手術才能達成治療。倘若只為了達到手術目的,即術後可以正常走路生活,那麼當然選擇已經是常規化流程、手術結果穏定、手術成功率高(95%)的傳統手術。犯不著為了拚那銅板大小的傷口,而造成提高手術意外風險。

心態要擺正,重點是交給信賴的醫師,開刀手術結果順利成功,沒發生意外,復原良好,走路正常,就算傷口長10多公分,真的是小事,都值得。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我認為「穏定的成果」比追求「微創」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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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完藥後,護理師搬來《關節被動復健治療機》放在左腿下方,繼續1個小時的左腿床上復健運動。與昨天一樣,剛開始將左髖骨處伸展到90度時很痛,來回幾次後就不痛了。因為機器會自動牽引著左腿伸展彎曲運動,人只要躺著就好,結果10多分鐘後母親居然睡著了,還打呼,一直睡到護理師來搬機器,才被喚醒,那模樣真是好笑。

有時真的很羨慕母親傻人有傻福,各種狀況場合都能入眠。不像我很難入睡,平常夜深人靜時平躺都像煎魚般左翻右翻睡不著了,更別提如果有機器一直在拉伸我的左腿做運動,怎麼可能睡得著?所以人啊~還是思緒單純些、笨笨點、能吃能睡、比較有福氣。

中午1時許,黃醫師巡房,碰巧我不在,又沒有遇到。黃醫師詢問母親有沒有下床走路,督促要多下床走路。母親表示下腹部有點痛。黃醫師表示已經安排驗尿了,稍後看看有沒有感染。

因為擔心明天沒有足夠的體力走到樓梯處,所以下午2時左右,母親很配合地練習走路到會議室門口,只剩一小段路就可以走到護理站,打算晚飯後繼續練習完成走到樓梯口。

傍晚,護理師回報驗尿報告正常,沒有感染,再觀察看看。這消息真是太好了,如果感染發炎,挺麻煩的。

比昨天多練習走了好幾倍的路,母親覺得很累,所以下午3~6時又繼續沈睡,直到吃晚飯時間醒來,精神很好,胃口大開地吃完晚餐,全部吃光光。稍後,由小弟陪她繼續練習走路到護理站外的樓梯口。母親說走的很累,但是很有成就感。她自己也看見復健成果,我相信今晚母親會睡得很香甜。

有物理治療師每天親臨一對一指導督促復健練習,有目標進度、就有動力,體力的復原真的比較顯著。



床邊復健運動計畫復健目標是「增進左側下肢肌力」,如上圖。


如上圖,床邊復健運動基本項目有:
抬腿運動:每日2回,每回15下。
脚踝運動:每日2回,每回15下。
行走訓練:每日2回,每回3~5分鐘。

每日還有不同的訓練課程,例如:上下床、上下階梯、上厠所、坐車…等。

可能因為多次下床走路,所以排尿、排便都正常了,雖然沒有出現有尿意卻尿不出來的狀況,卻變成經常脚踩到地,還來不及走到厠所就忍不住洩洪了,令她有挫折感,家人與看護要多次幫她清洗、更換衣物,手忙脚亂。

幸好,這次我堅持要她住單人房,保有隠私與使用厠所的便利性。當初她還執意要住不用加付病房費的健保房,如果她真的住4人健保房,那麼多人共用厠所,光是母親尿尿問題與清洗,恐怕會造成自己與其他同房病友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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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開刀後第3天】

今天是週末假日,黃醫師仍是一大早8時多就來巡房。黃醫師要母親將左腿抬高、做曲膝的動作,看到母親能自已將左腿抬起曲膝到髖骨快成90度後,表示明天就可以出院。母親有點驚訝,想不到這麼快能出院,所以表示希望後天星期一才出院。

9時許,物理治療師來指導如何上下樓梯,並到樓梯間示範操作。我不在此細述物理治療師指導的內容,因為這些內容最好還是由專業人士來指導。若由我以病患家屬身份來轉述,不太適合。若有需要者,請諮詢復健科。

這一天只有吃藥,沒有打針,也不用在床上使用《關節被動復健治療機》復健。所以午飯後、傍晚、晚上都下床練習走路到護理站外面。感覺母親的體力比前一天好,走路的距離比較長、走路速度也比較快些。

難怪黃醫師說明天可以出院,因為這些事都可以在家練習,留在醫院佔床位做什麼?而且待在醫院有院內感染的風險,老人家真的不宜久待,還是早早出院好。

我覺得手術後隔天就使用《關節被動復健治療機》復健,效果很好,因為人工髖關節、筋、肉都被拉伸展開來,對於左腿肌力真的有幫助。

下午發現引流管的紗布滲出血水,請護理師來換藥更新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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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開刀後第4天】

昨晚一整夜,引流管的紗布又滲出血水,看護請護理師來換了幾次紗布。

今天是星期日,應該不會有醫師來巡房,豈知黃醫師仍是一大早9時多就來巡房,真是辛苦他了,令我們感到過意不去。黃醫師表示再觀察看看引流管傷口的狀況,如果還是滲血,就暫緩出院。

今天物理治療師們都休假,母親增加走路復健的次數,感覺走路的距離、速度、喘度等體能狀況有顯著進步。

母親這一次開刀住院與去年在別間醫院開刀住院最大的差異就是:醫師、物理治療師、護理師都很積極要求病人下床走路復健。這次住院,因為有物理治療師從住院日起每天到病房指導做運動,感覺很當一回事,所以這次母親比較配合下床走路做運動。

上次開脊椎的醫院沒有提供物理治療師指導復健的配套計畫,我根本叫不動母親,住院20多天,完全沒有走出房門外,有時只在房內走幾步路,就喊累而不走了,令我非常憂心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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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開刀後第5天】

本來預計今日出院,但是黃醫師一早來巡房,看了母親引流管的滲血狀況,表示暫緩出院,也停止吃那顆預防血栓的藥。由於母親表示開刀後出現脚一下床踩到地就尿出來的狀況,無法忍住尿走到厠所解決,所以黃醫師也安排會診泌尿科。

早上9時許,物理治療師到病房指導復健運動。我們遇到的2位物理治療師都很親切、很有耐心,住院期間有她們協助指導復健,真的很棒。

11點許,泌尿科醫師來問診,他表示母親驗尿檢查沒有感染,手術後有時會出現一些短暫現象,會開藥改善尿尿問題,等這陣子復健過後,如果現象沒有改善,再掛泌尿科門診用儀器做檢查。此外,也要求她每2小時就去坐馬桶排尿。

開刀後這幾天,母親總認為沒有尿意而不太願意下床上厠所。現在有泌尿科醫師的指令,所以我要求母親下床上厠所時,母親比較配合。

下床上厠所也算是一種復健。今天母親下床的速度比前幾天快些、比較有活力些,也到病房外走廊走路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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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開刀後第6天】

9時,物理治療師來指導母親復健,她也說母親走路的狀況更加穏定有力,母親很開心地一邊復健、一邊與物理治療師聊天。

我問物理治療師:請問是否只要在大同醫院住院都有安排物理治療師協助復健?

物理治療師說:不是的,要看主治醫師有沒有照會復健科。如果主治醫師認為病患需要復健,就會照會復健科,復健科才會安排物理治療師到病房指導病患復健。

原來如此啊!黃醫師幫病人設想周到,這樣的配套安排真是完善,對病人的復原幫助很大。

所以在大同醫院住院開刀這幾天所經歷的完善醫療照護,令我非常慶幸阻止母親到去年那家醫院開人工髖關節手術。去年那家醫院絕對沒有辦法提供相同水準的醫療照護,也無法令我們家屬安心信賴。

護理師檢查引流管傷口沒有滲出血水了。

不知道是泌尿科開的藥丸有效,還是泌尿科醫師昨日的說明有效安撫母親的心情,今天母親大約2個小時上一次厠所,都是走到厠所尿尿,不再出現一踩到地板就忍不住尿出來的狀況。她很開心狀況有改善,放心地準備出院。

下午,黃醫師巡房,確認引流管傷口狀況良好,排尿狀況也有改善,表示明天可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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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開刀後第7天-出院】

護理師將傷口紗布更換成自費的防水貼布,沒多少錢,不到80元。有了防水貼布,就好像傷口有了金鐘罩,不怕進水感染了,只要等回診拆線就好了。不過護理師還是提醒,萬一傷口進水了,可以就近在住家附近診所換藥更新。

前一晚我們猜測黃醫師今天要忙開刀,而且我們要出院了,也沒什麼事,醫師應該不會來巡房了,結果黃醫師還是一早就來巡房。黃醫師交代回家後傷口要繼續冰敷,如果傷口周圍慢慢出現瘀青,就熱敷。真是一位細心又很替病患著想的醫師啊!

拿到出院計畫書、藥物明細單、預約回診單、出院回家注意事項等資料,繳費後,中午前出院。

費用大約是2萬多元,由於使用健保給付的人工髖關節,沒有額外自付人工髖關節,我們只需付擔一小部份醫療費。除了醫療費外,其他費用主要是單人病房費,一天1800元。所付出的費用都可以憑單據要求私人保險給付。

這時候個人保險的理賠內容就很重要,所以開刀前要先確認個人的保險理賠內容。如果平日買的保險有包含這類的開刀住院醫療給付,就不會有太大的經濟負擔。遇到這類狀況,才會知道保險很重要。

母親的私人保險條款內也載明可以給付手術前14天與手術後14天內的門診費用,所以也包含術前門診檢查與術後回診的費用。雖然沒多少錢,但是感覺就是很貼心。以前我從來沒有注意到這點,這次注意到了,特別寫出來提醒大家檢視保單內容。

所以如果使用健保給付的人工髖關節,沒有額外自付人工髖關節,且選擇住健保病房者,不用補差額病房費,大約只需要付數千元部份負擔醫療費。不過依醫院的等級不同而有不同的計費,醫學中心的收費會比區域醫院的收費高。可以事先洽詢醫院負責住院的承辦單位。

若需要自付人工髖關節費用者,依選用材質不同而價格不同。雖然材質價格表有貼在門診區牆上,不過一般民眾都看不懂(我也看不懂),所以建議還是直接問醫師、與醫師討論。

買馬桶增高器,醫療器材店有賣。光是為了這馬桶增高器就折騰一陣子,原本買了有扶手的馬桶增高器,售價2400元,結果與馬桶的型狀不合,裝不下。於是立即又回去換沒有扶手的簡易型馬桶增高器,900元,台灣製,這才能裝上。母親使用起來,高度很適合,可以輕易地扶著四脚助行器坐下與起身,上厠所就沒有問題了,只是加裝馬桶增高器的馬桶看起來有點怪異。

若有購買馬桶增高器需求者,建議購買800~900元的簡易型馬桶增高器即可,因為這種比較符合大多數馬桶形狀,安裝比較不會有問題,放在現有的馬桶上卡住而已,隨時可以取下再篏上。若家中有膝關節不好的人,也很適合買個馬桶增高器,增加些微的座墊高度可以讓膝關節不好的人在坐馬桶與起身時比較便利。我也是因為這次機會才能理解膝關節、髖關節不好者的生活痛苦。

因為不能彎腰使人工髖關節小於90度,所以不方便穿褲子或拿位置低的物品,所以也買了多功能取物夾,代替手的延伸,抓拿物品。母親試了幾次,感覺方便好用。網路上有賣,只要用「多功能取物夾」、「萬用取物夾」、「長柄取物夾」等關鍵字蒐尋,就可以找到各種類型商品,價位約200~1200元,用途大同小異,只是造型或材質不一樣,可依需求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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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開刀後第8天-返家後第1天】

母親依照物理治療師的指導,自己從普通平床上起來,自己下床,扶著四脚助行器上厠所,泡牛奶麥片吃早餐,整理物品。除了一些粗重、需要彎腰的活動由我們代勞外,其他事情盡量由她自己處理,這樣可以增加她的走路活動量。

活動一些時間,累了,就躺著冰敷傷口,或睡個午覺後,再繼續走路,再冰敷傷口。走路的樣子、力氣都很不錯,看起來不怎麼吃力,挺輕鬆的樣子,看不出來幾天前剛開刀動手術。

問母親傷口痛不痛?她說不會痛,只是走路一段時間,小腿會有點漲漲感,所以會休息。因為不知道這種小腿漲漲感是要冰敷或熱敷,我們也有熱敷電毯,所以有時冰敷,有時熱敷。

可能因為有下床走路,所以尿尿與排便都很正常。

食慾也很正常,胃口很好,什麼都吃光光。只有開刀後第1天,母親要求吃少量與清淡些,之後飲食一直都很正常,我們也沒有安排吃什麼偏方或補品,盡量飲食均衡,補充些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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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買「高蛋白奶粉」或補品呢?】

2012年,我母親脊椎開刀時,因為聽說開刀後的病人要多補充「高蛋白」,所以我也買了藥局推薦的知名品牌的「高蛋白奶粉」,但是我母親喝了就拉肚子。

打電話詢問台北的奶粉公司,奶粉公司的營養師與內部人員討論後,回電告訴我不曾收到消費者有喝高蛋白奶粉後拉肚子的反應,但是既然會拉肚子,就代表營養無法吸收,所以建議暫時停止食用。於是沒有額外喝「高蛋白奶粉」,也沒有吃其他補品,只有在三餐飲食多注意。

隔了幾個月後,我母親試著喝這個「高蛋白奶粉」,沒有拉肚子。猜測當時喝「高蛋白奶粉」會拉肚子,可能是開刀後造成的短暫不穏定現象。

所以2013年人工髖關節手術時,沒有特別買「高蛋白奶粉」或其他補品,只有在三餐加強注意質量,米飯、魚、肉、蛋、奶、蔬菜、豆類、水果,盡量均衡。

現在都是人口少的小家庭,很難照顧家人之餘,又抽空買菜做飯,再拿到醫院。所以可以找一間乾淨、新鮮、口味適合的自助餐,依照病人喜好,依1飯(麵)+1主菜(雞、鴨、魚、豬肉、牛肉依喜好換著吃)+2~3配菜+蛋、豆類+水果+鮮奶...的比例原則,準備午晚餐飯盒即可。每餐都換菜色,這樣病人比較有食慾。

人以食為天,顧好胃口肚子,吃得開心滿足,病人情緒比較好,病人比較不會鬧情緒,照顧起來比較不累。

那陣子照顧我媽的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花心思配好每個飯盒的菜色,確保色、香、味,讓病人打開飯盒看起來很好吃,而且飯菜要摸起來熱熱的。切忌,千萬不能是冷飯菜,病人會發脾氣翻桌。不相信的人,可以實驗看看。


因為大同醫院附近沒什麼好吃的,當時我是挑10分鐘車程遠的金記簡餐,地址: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三路193號(青年二路口,漢神百貨成功店附近),電話:07-251-7797。【註:2019年現在換人換店名經營。不是金記簡餐】


「高蛋白奶粉」不是所有病人都可以喝的,腎功能不佳者、高血壓患者...等都不適合喝「高蛋白奶粉」。為病人準備「高蛋白奶粉」與補品前,建議還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

此外,我媽媽說黃炫迪醫師巡房時有交代:可以去便利商店買幾顆茶葉蛋,不吃蛋黃,只吃蛋白,就是很好的蛋白質補充品。


有人說「骨頭開刀不能吃香蕉」。我們沒有忌諱,餐後水果也有香蕉,買的是半青半黃的香蕉,比較不甜。全黃的香蕉太熟太甜,吃多了會增加血糖。

吃香蕉的原因很簡單,一天吃一條香蕉,保證排便順暢。開刀病人,用力排便可能會造成傷口疼痛,加上住院期間若很少下床走路,也會排便不順。有些患有高血壓的老人家不能用力排便,以免造成傷害。此外,香蕉的營養也可以穏定情緒。

每天喝
乳酸菌飲料,例如《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也是一種方便取得的保健食品,便利商店都有賣,1瓶 100 ml 售價 10元,量販店約1瓶7~9元(2016年4月大潤發10瓶76元)。我媽媽沒有喝養樂多,光吃香蕉就排便順暢。

我自己有實驗過藍色包裝《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 》(註:2015年11月開始),在當天沒有吃水果、蔬菜的情況下,晚上喝2瓶 100 ml 的養樂多,隔天早上排便順暢,條狀微軟。若接連2~3天因為沒有吃水果、沒有排便而導致便秘不舒服,只要一次喝4瓶 100 ml 的養樂多,大約1~2小時後就會排便,條狀微軟,而且便便不會臭。

我長期有睡眠困擾,根據我的實驗,每天定期喝2~4瓶《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飲用時間是早上或下午,持續大約一週,發現晚上時間一到就想睡覺,而且睡眠品質比較好,隔天時間一到又自動睜眼,不用鬧鐘,起床後的精神很好。關於《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與睡眠的相關性,我還在觀察實驗中,僅供參考。

我的喝法:每天一次2瓶 100 ml 的《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15~20 CC 屏東高樹檸檬汁。不再加任何水、糖或其它東西。

《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是代田菌,我的排便是「條狀微軟」,不會臭。但是我喝其它廠牌歐洲引進的菌種,排便是拉肚子的「水糞狀」。

實驗過幾次後,我就只買有代田菌的《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此點,或許是我個人體質原因,別人或許不會有這樣子的狀況,特此聲明。

此外,養樂多官網說明:《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有「添加鈣、維生素C、D、E,以及膳食纖維」,有通過台灣健康食品認證的保健食品。

不過因為紅色包裝的《養樂多 Yakult 》甜度高,可以選糖度減少30%的藍色包裝《養樂多 Yakult 300 LIGHT 》。糖尿病患要先請教醫師後再飲用。

慎選品牌,最好是知名品牌,不是雜牌,因為要選擇同樣容量下的乳酸菌數量要足夠的產品,才能達到排便順暢、增加抵抗力。

如果喝了乳酸菌飲料或吃香蕉後,仍然無法順暢排便,那麼真的要盡快通報醫護人員,

與其買一堆昂貴補品,倒不如把病患的「排便」問題視為優先重要地照顧好。

這是我們的飲食看法,不代表適合其他患者,建議還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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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出院後7天第1次回診】

依照出院時拿到的預約回診單準時回診骨科與泌尿科。骨科回診,黃醫師詢問有沒有下床走路運動,看到防水貼布脫落不平整,請護理師幫母親換藥,換新的防水貼布。並拉伸測試人工髖關節活動情形,活動良好,母親也不會覺得痛。因為開刀的左脚足踝與脚底腫脹,加開促進末稍神經循環的藥。下週傷口要拆線。

泌尿科回診,泌尿科醫師表示開刀後要有段時間復原運作,安排驗尿、做尿液細菌培養,開了促進排尿順暢的藥,要求每天要喝1500CC的水,每2小時上厠所,建議吃蔓越莓碇(濃縮的蔓越莓碇,不是那種加了超多糖很甜的蔓越莓汁,醫師說那種加糖的是果汁,濃度不夠。)。泌尿科醫師表示下週回診,若有需要會安排照超音波。

在此提醒人工髖關節手術病患,開刀後的正常狀況就是像我母親這樣一切順順的,不會痛,可以自己扶助行器走路。如果傷口出現「紅腫熱痛」,是出現感染症狀,須立即求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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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出院後14天第2次回診】

骨科回診拆線(拔釘書針),一切都好,2週後回診照X光。

泌尿科回診,驗尿,正常,不用吃藥,不用回診。

出院後這些天,本來開刀的左脚足踝與脚底有些腫脹,黃醫師開了促進末稍神經循環的藥,吃了幾天,果真逐漸消腫了。

母親生活如常,每天5點多起床後,扶著四脚架走來走去,自行處理生活事務,沒聽她抱怨有何不適。

與開刀前不同之處:(1) 不痛了。(2) 開刀後的左脚可以自行抬高,開刀前是沒辦法自己抬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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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出院後1個月第3次回診】

照完X光,一進診間,黃醫師第1句話就是問母親:在家裡有沒有走路?

就像老師問學生:回家有沒有複習功課?那般地督促母親持續復健。

X光片顯示復原狀況良好,雖然黃醫師還是開了止痛藥預備著,不過有交代如果不痛就不用吃藥了。黃醫師還耐心地示範提醒母親應避免的動作,要持續使用四脚助行器。2個月之後再回診即可。

從X光片中可以清楚看見人工髖關節篏入大腿骨的情形,真的很神奇呢!

出了診間,母親說這次黃醫師有說有笑地,看起來「足煙斗」(台語:很英俊)。

笑死我了,3月那時要母親去給黃醫師看診,她還不願意去。我說黃醫師人很好,母親說黃醫師很嚴肅,看起來兇兇的。

結果整個開刀與復原過程都沒有感受到痛苦,開刀後髖關節運作正常,能自己抬脚移動,夫復何求?當時若真順她意,豈不是錯過一位好醫師嗎?

真的,從開刀以來,雖然有吃止痛藥,但是問母親會不會痛,母親都說不覺得痛。雖然我覺得奇怪,因為聽在別間醫院開刀的病人說即使有吃止痛藥還是會痛到哎哎叫,可是母親真的沒有半點痛苦的樣子,走路也沒聽她喊痛,很開心地在病房看電視,好吃好睡的,真是萬幸啊!

母親說:跟朋友說開刀不會痛,沒人相信,可是真的不怎麼感覺會痛。

我不知道是母親體質特殊?或是醫師開刀技術好?或者是止痛藥丸有效?總之,出乎意外地,母親在整個過程(開刀、住院、出院復健)都不覺得痛,真的非常感謝黃醫師。

看到診間外面走廊上擺放著數盆病友向黃醫師表達謝意的半人高的大型蘭花盆栽,喜氣洋洋地、又大又氣派,那麼大一盆,恐怕少說都要數千元以上吧!

看得我有點不好意思,因為我沒有送蘭花盆栽,我把Uniqlo送的母親節賀卡當成謝卡,寫了幾句話就轉送給黃醫師,似乎有點寒酸啊!希望見過各種人情世故的黃醫師不會介意,因為那些話是我真心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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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出院後3個月第4次回診】

這次我沒有陪著回診,不知道黃醫師怎麼說的。總之,黃醫師安排了骨密度檢查,也先開了鈣片吃。回家等候醫院電話通知骨密度檢查日期。

大概隔了1週,到醫院做骨密度檢查。母親說檢查時躺在一張床上,機器就在上面掃描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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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出院後4個月第5次回診】



黃醫師看了骨密度檢查報告,表示檢查結果顯示在黃色區域,不在紅色警戒區,也不在綠色安全區,算是中間區段,開了鈣片每天早晚吃。2個月後再回診追踪。

謝謝黃醫師細心安排,我們倒是沒想到骨質疏鬆問題,因為母親自認每天都有喝牛奶與注意飲食的鈣質補充,看了檢查報告才發現鈣質還是不太夠啊!如果沒有補充鈣片,恐怕一不注意,骨密度就掉到紅色警戒區,隨便磕一下,就骨折,那就麻煩了。

母親聽完黃醫師說明,下午,她自己拿著拐杖搭電梯到住家最高樓層,再爬一層樓高的階梯到頂樓天台去曬太陽、走路運動。這種自發性的行為,令我非常驚訝。所以還是醫師說的話,對病人的影響力較大,比較有效。

老人家,特別是女性,鈣質流失很快,真的要趁年輕多補充鈣,存些骨本。前幾個月,曾遇見老家2樓的鄰居王媽媽,我看她明顯地駝背。她說自己有嚴重的骨質疏鬆症,醫師警告她要很小心,不能跌倒。她也到處找黑芝麻之類的補鈣東西,每天都要出門曬太陽。

藉本文提醒大家(特別是女性朋友)注意這個被稱為「寂靜之病」的骨質疏鬆症,到骨科請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做檢查,提早監測防範。

委託高醫經營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也有骨科醫師與免疫風濕科醫師開的「骨質疏鬆門診」,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參考門診表或請大廳服務台人員協助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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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台大醫院骨科教授侯勝茂醫師在《如何選擇最適合您的人工髖關節》一文中表示,影響人工髖關節的壽命主要由「嚴格精準的執行手術」、「材料的選擇」、「善待您的髖關節」等三個因素決定。


摘錄內容如下:

所謂「嚴格精準的執行手術」:

 

手術置換人工髖關節就像裝配一輛高貴的汽車,每一步驟均有一定的標準作業流程。 

目前的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大半採用解剖式的安裝(Anatomic fit),就是不使用骨水泥,而是直接在人體的髖關節上下各造出尺寸大小完全適合的基地,再把人工關節用力嵌進去,所以對解剖構造的瞭解及精湛地使用工具,需嚴格地遵行生物力學的原則,就可造出品質第一的人工關節。 

當然經驗也很重要,文獻討探也顯示,每年執行此種手術50例以上之醫師,比執行手術少於50例的醫師,當然成功率要高出甚多,因為熟能生巧。 

而且人工髖關節置換時需要用大力氣嵌入,但同時又要細膩地先造好模型,可說是要兼顧細心與費力的大手術。

以上摘錄的說明,就是我寧可拜託「技術成熟穏定的醫師」開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的原因。我不想求名醫,只想求「技術成熟穏定的醫師」,只是碰巧我信賴的黃炫迪醫師也是名醫。人工髖關節「材料的選擇」也交由黃醫師評估選用。

其次,我認為開完刀後的復健與護理團隊非常重要,這是一般人評估開刀時很容易忽略的考量因素。

有些病人,就像我母親一樣,以為只要有醫師開刀幾個小時後就完成一件事了,完全不考量醫院有沒有能力提供專業物理治療師或儀器進行術後復健。殊不知術後復健過程長達幾個月,正確的術後復健指導很重要,這樣才能「善待剛換好的人工髖關節」。而且手術與住院過程中會有些併發症或感染的風險,醫院是否有能力提供相關醫療,給病人完善的處置,都應該考量。

這次母親在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骨科住院開刀復健獲得良好照護的經歷,我給予極高的評價,令我深深覺得與其堅持擠進醫學中心開刀,倒不如找具有提供復健指導與醫療護理團隊素質比較整齊的「小而精」區域醫院,方便又能獲得完善的照顧。

在此,向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骨科主任黃炫迪醫師致上我最誠摯的謝意,這份恩情,難以言語文字銘謝,放在心中,一切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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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2013年12月起,退化性關節炎患者之人工關節置換手術、人工關節重建手術、關節矯正手術及關節鏡手術,可以掛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關節重建中心門診》,看診地點在6樓的「6A關節重建中心」,不在1樓骨科門診。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關節重建中心門診》網路掛號:http://www.kmtth.org.tw/Netreg/NetReg.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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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其實,高醫骨科歷史悠久,醫師大概都不錯,只是我有看診接觸過的骨科醫師,還記得住人名的只有黃炫迪醫師。

所以委由高醫經營的市立大同醫院骨科的醫師,都是高醫骨科原班人馬,醫術都不錯,各自都有固定支持的病患粉絲。各位可以多參考看看,不用一定堅持要掛黃醫師的門診,不然黃醫師的門診病患太多,經常門診額滿,黃醫師會很辛苦吔!

而且,萬一我又扭傷脚踝,很難掛到號,會很心急吔!雖然黃醫師不會給我魔法,只會給我照X光與吃止痛消炎藥,只是我習慣讓黃醫師看過會比較安心啦!所以拜託大家不要堅持一定要掛黃醫師的門診啦!其他醫師一樣很優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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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

可以參考黃炫迪醫師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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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1日】

可以參考下列影片,大概就是如影片中的介紹,可以有個概念。有了概念後,看診時比較有個方向知道要如何提問,才能問到符合個人需求的內容。

認識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台語版)-大林慈濟醫院教學研發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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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要不要用自控式止痛藥呢?止痛藥本來就有用藥風險,下面這個第17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1625)人工膝關節置換術後止痛導致食道破裂致死案例可以提供參考。

藥害救濟案例說明:個案主張因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疼痛使用 morphine 及 Ultracet®(內含 tramadol 及 acetaminophen 等成分)等藥物治療,主觀認為疑似引起劇烈嘔吐合併食道破裂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


【2016年6月4日】

除了上述獲得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的案例1625,2年多來,新增案例2487、案例2529之 morphine 藥害申請失敗案例。


看了令人難過,真的令人精神錯亂,為什麼同樣是 morphine 藥害申請,有人可以得到藥害救濟金額200萬元,卻有後來更多的案例被以 morphine 引起呼吸抑制、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而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給付標準到底為何?因人(調查報告撰寫人的觀點、心證)而異嗎?藥害救濟的精神到底為何?

建議藥害病患家屬日後直接提告藥商求償,不要再相信衛生福利部與藥害救濟法。

台灣藥害救濟調查報告就是:由一群領有醫師執照、沒有接受法律訓練,卻執行檢察官與法官工作的高智商人生勝利組公務人員在泠氣房中隨心情高興與否、自由心證寫出來的調查報告。

大家去查查藥害救濟法條文,開宗明義:

第1條:「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及時救濟,特制定本法。」
第4條:「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所生藥害,得依本法規定請求救濟。」。

但是現行狀況,卻是由衛生福利部主導內部人員,球員兼守門員兼裁判,想方設法、找藉口來拒絕藥害救濟,完全背離藥害救濟法精神,隨他們高興怎麼搞就怎麼搞。

說真的,有看到哪個藥廠在台灣被藥害者與家屬法律訴訟到判賠巨額賠償金?

沒有,真的沒有,台灣人太好欺負了,台灣人不會去告藥廠,因為台灣人不是愛興訟來爭權利的民族,台灣人被教育洗腦成温良恭儉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訴訟是不好的事。

台灣人還被洗腦到搶著去當新藥人體實驗的白老鼠,幫藥廠與那些醫界大老賺巨額的新藥利益與學術地位。

各位,還要自費6000元打自控式止痛針嗎?因藥害死了,沒人要賠!這個藥害死亡風險,醫院不會告訴您。醫院只會告訴您:自費止痛要6000元。

艾瑞莎(Iressa)標靶藥是如此,一開始身為藥師的病患家屬有申請到其父親的標靶藥藥害救濟金。但是後來的標靶藥藥害救濟申請案全部失敗,因為衛生福利部要求藥廠修改仿單,將艾瑞莎(Iressa)與其他標靶藥的致死性間質性肺炎藥害列為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然後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就定個行政命令「100年10月7日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以行政命令來干預藥害者的受救濟權利,以此做為衛生福利部與藥廠的護身符,對於標靶藥藥害者一概以「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不給予藥害救濟賠償。

現在 morphine 亦同,一概以「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不給予藥害救濟賠償。

《案例1》

民國101年7月26日,第17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1625,年齡73歲。

個案主張因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疼痛使用 morphine 及 Ultracet®(內含 tramadol 及 acetaminophen 等成分)等藥物治療,主觀認為疑似引起劇烈嘔吐合併食道破裂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審定救濟金額200萬元。

《案例2》

民國104年5月14日,第223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2487,年齡44歲。

申請人因術後疼痛控制使用 morphine、fentanyl 治療,疑似引起呼吸衰竭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案,本案有關呼吸抑制之發生無法排除與所用藥物無關聯,惟使用 morphine、fentanyl 藥品後出現前揭不良反應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依據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100年10月7日署授食字第 1001404505 號令:核釋藥害救濟法第十三修第一項第九款之「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其中「常見(common)一詞,以國際歸類定義,係指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之規定。本案屬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規定之情形,因此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案例3》

民國104年5月28日,第224次藥害救濟審議會案例決議,案例2529,年齡72歲。

申請人因左脛骨開放性骨折使 morphine 等藥物治療,疑似引起呼吸性休克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案,本案有關呼吸休克之發生,應與個案誤吸入胃內容物造成氣道梗阻窒息有關,雖焦法排除因使用 morphine 出現噁心嘔吐造成氣道梗阻導致窒息,惟使用 morphine 引起嘔吐係屬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且嘔吐亦不必然會引致窒息,非屬因使用藥物直接引起之不良反應,亦與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1款之規定不符,故本案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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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4日】

關於下列3件人工關節術後感染之藥害救濟申請案,先說明一下,我不是特別去找的,也沒有很仔細全面查詢所有人工關節術後感染的藥害救濟案,下面這3個案例只是查詢別的資料時看到就順便彙整下來讓有需要的人參考。若要詳盡全面的資料,請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查詢。

3件人工關節術後感染之藥害救濟案例說明:

  1. 第128次藥害救濟審議會議,案例編號1158:髖關節置換術後感染,因發燒、術後感染、褥瘡、泌尿道感染、慢性腎衰竭急性發作等病症,陸續使用cefazolin、cefpirome、colistimethate、tigecycline等抗生素藥物治療,仍因敗血症及急性腎衰竭導致心臟衰竭而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依關聯程度酌予救濟20萬元。

  2. 第15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議,案例編號1323:全膝關節置換手術、發燒,陸續使用cefazolin及moxifloxacin等藥物治療,疑似引起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依關聯程度酌予救濟30萬元。

  3. 第153次藥害救濟審議會議,案例編號1471:左膝全人工關節置換手術後感染,使用piperacillin/tazobactam 治療,疑似引起代謝性腦病變、低血鉀、全血球減少導致住院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就個案住院期間之相關醫療自付額暨其重症醫療(其於加護病房期間,每日酌給3,000 元)之情形給予救濟,審定救濟金額新台幣128,477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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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6日】

我看到有人用「換好髖關節一年還會痛的原因?」蒐尋到本篇文章,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開刀換好髖關節一年還會痛,若真有人那樣的狀況,應該很痛苦、很煩心吧!

造成持續痛感的因素有很多種,若原本的醫師找不出原因,建議還是換個醫師看看吧!

醫療這種事,X光片的判讀能力,還是與醫師的經驗法則有很大的關聯。這是我最近幾年深切的體悟。

總之,我媽開刀換人工髖關節後,一切順順的,可以自己出門買菜、逛街,沒聽她抱怨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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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

因為我媽於2012年在別家醫院脊椎開刀時輸了4袋血,當時開刀的醫師表示因為我媽很胖,手術有點難度。

我們也不懂開刀輸4袋血,是好事或壞事,就聽聽罷了,反正當時開刀的醫師說結果很成功。

我媽非常好奇想知道2013年的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輸了幾袋血,悶在心裡,想問又遲遲沒問,於是今天回診問了黃醫師。

黃醫師查閱了病歷後,表示「沒有輸血」。

我是不懂這些醫療問題啦,只是「沒有輸血」這個回答令我有點意外,感覺有點「神手」、「神之技」。平常皮膚劃破一個傷口,就血流如注,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是切開皮膚肌肉、換骨頭,居然不用輸血吔!奇怪啊?別的醫師也是這樣子開刀嗎?這樣的開刀應該也可以算是很厲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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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

今天回診時,詢問黃醫師:

  1. 我媽的雙膝關節有需要開刀換人工膝關節嗎?黃醫師看過病歷X光片,表示還不到需要開刀換人工關節,建議可以在家中踩固定式脚踏車訓練大腿肌耐力。

  2. 我媽表示有時候感覺脚會抽筋。黃醫師表示脚抽筋有許多可能的原因,建議可以吃香蕉(含鉀)或運動飲料(含電解質)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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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0日】

今天是我母親開刀滿一年的日子,去年5月1日進開刀房的,補充些想法。

有些病患與家屬會想辦法用人情關說要求安排開第1台刀,認為比較好、比較不會有問題。可是我們連想都不曾想過為了這事去要求醫師。不管是2012年在別間醫院開脊椎與2013年在大同醫院開人工髖關節,都不曾為了要求排早上開刀而要求醫師。我母親年紀很大,可是這2次開刀都是半夜開始禁食,等到下午才被通知推到開刀房,開刀結果也都很成功。

我們認為醫師要如何安排開刀順序,有其專業考量,讓醫師保持開心,做事順手,比較重要。而且人工關節手術的發展有數十年歷史,相對上比較成熟,成功率比較高。何謂「專業訓練」?有受過「專業訓練」的醫師,自然要把自己體能狀況掌控好,所以就算是下午開刀也能維持一定的水準,這才是「專業而穏定」的醫師。

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我不想找名醫,因為有些名醫喜歡權力,造成外務太多,給這種外務太多的名醫開刀,風險自然默默地增加。開刀失敗了,病人與家屬也很難說什麼,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因為是病患自己找的名醫,誰會相信名醫因為精神不濟或發生疏失而開刀失敗呢?名醫吔!

所以我一直強調寧可拜託「技術成熟穏定的醫師」開刀,就算沒有名氣,只要願意與病人溝通、細心、能確實執行醫療常規手術,這種算是技術很成熟的人工關節手術,就算是開傳統刀,不用微創手術,成功率都會很高的,不用太在意強求要排早上開刀。

當然,根據我母親的經驗,技術好的醫師,開刀後的痛苦感會少很多。真的,完全不會像其他在醫學中心開刀的網友貼文說的那樣會痛到整夜哎哎叫。沒有,我母親至今開刀滿一年,都對朋友說開刀不會痛。我也不清楚為什麼會開刀不痛。

所以,我私心地不希望黃炫迪醫師太有名、太難掛號。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默默地知道黃醫師的技術就好了,別太張揚啊!噓~別嚷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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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

我母親去新竹兒子家玩了一星期剛回來,自己拉著行李箱坐高鐵來回。她很開心啊!聽著她滔滔不絕地說著與孫女玩的趣事,老人家能有這般自主生活的行動力,我只有感恩、再感恩。感謝黃炫迪醫師,感謝醫療護理團隊,感謝老天爺,感謝所有美好的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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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0日】

訪談日期:2014.08.27
訪談主題:《父親月 3招照顧爸爸膝關節》
主講者:黃炫迪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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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1日】

傍晚約18時,母親拿著包包與雨傘,準備自己出門與朋友用餐。老人家有體力可以自己自由走動,就是最大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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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

我需要換人工髖關節嗎? / 臺大醫院骨科部 楊榮森醫師

來源:http://www.twhealth.org.tw/index.php?option=com_zoo&task=item&item_id=41&Itemi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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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

今晚在公車上遇見一位右手骨折受傷的婦人,她說前幾天在台南受傷,台南醫院掛急診後,轉回高雄長庚辦住院,指定開刀醫師,預計後天星期四開刀。

婦人這天是向醫院請假,回家拿東西。因為高雄長庚醫院的住院服褲子的腰頭是用綁繩,她因為雙手痛到無法施力,也沒有人看護幫忙,自己無法穿脫這種綁繩的住院褲,只能穿裙子,但是不是住單人房,婦人認為穿裙子也不方便,於是特地回家拿鬆緊腰頭的褲子。

順便提一下,醫師有開止痛藥給她,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她拒絕吃止痛藥。因為左手也傷到筋骨而痛到無法施力,等於雙手都會痛到無法使用,她躺下床後就無法自己翻身起床,於是她都坐著睡覺。這麼多天,沒有吃止痛藥,都坐著睡覺,等12月4日星期四開刀。天啊!我不懂她在堅持什麼?為什麼不吃止痛藥呢?我完全無法理解她在想什麼。

算我雞婆,好心提醒她要先找保險業務員確認理賠相關問題。

這位婦人認為這2次開刀住院都是指定同一位醫師治療,4年前骨折住院開刀有順利請領到理賠金,而且保險業務員是好朋友,所以打算這次開刀住院後,再以相關憑證申請保險理賠。

我直接告訴她:錯了,就是好朋友,保單才容易出問題。而且4年前骨折開刀住院時,醫師沒有說妳有骨質疏鬆。可是這次骨折開刀住院時,醫師告訴妳有發現骨質疏鬆,需要自費骨水泥8萬多元,我認為妳數十年前買的保險不見得會理賠這次的骨折開刀住院費用,最好還是先與保險業務員確認理賠相關問題比較妥當。

我看婦人的表情,頗不以為然的樣子。

隨便她啦!反正我有雞婆地提醒她了,倘若真被我說中,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骨折通常都要半年復原,這位婦人只有自己一個人,沒有家人,又不是有錢人,一下子要付十多萬元醫藥費,又要至少6個月不能工作,真的只能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為什麼我會在這篇文章提到保險理賠?

本來我也不當一回事,是因為我媽的保險業務員處理這件事的慎重態度讓我學到一個經驗。

住院前,我媽有電話告知保險業務員開刀住院事宜,住院時,保險業務員來探病,順便把保單理賠條款合約書拿來,要我們請醫師確認一下是保單上寫明的哪種手術。要我們提醒醫師開診斷證明時,要寫與保單上面有記載相符合的手術治療名稱,申請保險理賠時才不會被退件。

因為通常保險業務員不具備醫療專業背景,加上醫療技術不斷更新,數十年前買的保險合約理賠項目是採「列舉式」,就是有列出來的病名與手術名稱才理賠,不是合約上面有記載的手術住院是不理賠的。所以醫師採取的不是保險合約上列舉出來的手術治療名稱,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還有某些保險合約條款有限制某些狀況是不理賠的,例如:疾病造成的才理賠,意外造成的不理賠;意外險卻是認定「非疾病造成」的才理賠。或許病人認為應該要理賠的,可是合約書上白紙黑字寫明這些限制條款,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

例如骨水泥的開刀醫療,病人認為是開刀住院,應該要理賠,可是數十年前買的保險合約可能沒有這種項目,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

我認為牽涉到「錢」的事,要慎重、理智。不要以為保險業務員是好朋友,所以不當一回事,吃了悶虧,哭訴無門。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先問清楚,事先安排好開刀後的復健照護與生活相關問題,才能無後顧之憂。

不過,我還是被高雄長庚手部骨折手術的自費8萬多元的骨水泥給嚇了一跳。

子葳格主我的一句老話:「窮人沒有生病的權利,希望台灣盡快通過醫護人員協助安寧自殺立法,保障窮病人無痛且尊嚴的死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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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日】

在社區中庭看見一位約50多歲的先生單手柱著長杖走路運動。好奇問了他的狀況,原來他於1月5日在榮總開人工髖關節再置換手術,也是隔天就下床走路運動。因為還不能去健身房運動,現在每天早、午、晚三個時段在社區中庭走路10圈復健。

看不出來他剛開完人工髖關節再置換手術,因為他的步態狀況、體能狀況很好,我還以為他只是脚扭到而已。

我好奇他年紀不大,怎麼會需要開人工髖關節再置換手術?

他說因為是職業軍人,因公受傷,24年前開過人工髖關節手術。現在因為人工髖關節鬆脫,所以重新置換。他說自己還算是保養得好,隔了24年才鬆脫。雖然才剛開完手術不到一個月,可以不用長杖,可以正常走路,只是醫師建議頭三個月還是以長杖輔助,避免跌倒。

我看他體型精壯、標準,於是又問他平日運動狀況。

他說平日在附近一間小型健身房運動,除了星期日,每週六天,天天報到。在健身房騎脚踏車30分鐘,做些肌力訓練,再去游泳,最後洗三温暖。

因為我媽有不方便獨自穿鞋子的困擾,所以我問他這24年來如何穿鞋子?

他說這個沒辦法,除了先將鞋帶綁好固定外,只能盡量買不用綁鞋帶,只要套進去的鞋子,比較方便穿脫。

提供這個案例以供參考,手術後有運動的人,持續保持運動的患者,體能狀況真的很好,完全看不出來有動過手術。平日有運動健身,早期舊材質的人工髖關節還可以用到24年才鬆脫。真的是平日有運動,生病開刀復原狀況也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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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補充】

下面內容雖然是有關保健食品與白內障手術出血的相關性研究,我還是在此貼文提醒打算開刀換人工關節的病患注意,不要亂吃保健食品,以避免提高手術出血風險,一定要提早手術前3~4週與醫師討論。

摘錄2015年4月6日蘋果日報《5保健品 術前別吃 白內障恐出血》:

國軍高雄總醫院教學研究部主任兼眼科主任洪啟庭分析一千一百名白內障手術患者,皆為二○一二年到去年收治、術前未告知有吃保健食品,半數在術中或術後眼睛出血,其中兩成是較嚴重的眼內出血,八成是嚴重度較低的結膜下出血;但不論嚴重度,出血患者術前全數有吃銀杏、深海魚油、納豆、紅麴或紅景天。

研究統計,吃銀杏者眼睛出血比率最高、達四成五,之後為深海魚油三成五、納豆三成二、紅麴三成、紅景天一成八。洪啟庭說,這些產品多具抗凝血作用,可防中風、心肌梗塞,術前三周應停吃,否則恐因血流速度加快,增加出血風險。此為全球首篇追蹤白內障手術眼睛出血與吃保健食品關連性的研究,上月已刊於綜合性科學期刊《Wulfenia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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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6日補充】

資料來源:2004年12月26日,蘋果日報《人工髖關節感染每年400人》。


人工髖關節術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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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6日補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民眾版 查詢醫療院所照顧品質指標。

以下摘錄「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人工膝關節資訊」

專家學者建議,判別一所醫院能否提供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病患安全、有品質、零手術後遺症的服務,一般醫療照護標準至少必須做到下列三項指標:

(一)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傷口感染率(表層感染) 需小於 10 ‰

是指手術部位表淺切口發生感染,範圍包括皮膚、切口的皮下組織,表淺切口處有膿樣分泌物,病患有疼痛或壓痛、局部腫脹 、紅、熱等症狀,且感染發生於手術後3個月(90天)內。

(二)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置換物感染率(深部感染)需小於 10 ‰

是指手術部位的深部切口發生感染,範圍包括如肌膜、肌肉層等深部軟組織,深部切口處有膿樣分泌物,病患有發燒、局部疼痛或壓痛等症狀,且感染發生於手術後3個月(90天)內。

(三)實施人工膝關節置換術出院30日內因相關問題再住院率

意即在施行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出院後30日內再入院原因,可能是病患未聽從衛教指導而致病情變化;或手術前評估不完整;或手術中、後醫療照護有疏失,導致病患因置換膝關節功能未恢復或引發其他相關問題,而再度住院治療。

指標數字不直接反應品質:指標數據是以全民健保申報資料,依指標分子分母定義計算所得,數字的表現可能為多重原因造成,僅能客觀呈現部分成效或結果,但不提供價值判斷,亦不應直接認定反應品質,請使用者解讀時審慎。(資料來源:點此)


103年(2014)高雄市醫療院所
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與深層感染率統計表
(2016年3月26日子葳手札 Tzuwei' Blog 彚整)
2020年3月因故無法閱讀而移除此統計表

子葳格主註解:
  1. 103年台灣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全國平均值為 7‰。深層感染率全國平均值為 2.5‰。

  2. 表層感染率大於全國平均值 7‰者,以暗紅色標示。表層感染率大於專家學者建議的 10‰者,以鮮紅色標示。

  3. 感染率小的醫療院所,有些是全年度的開刀人數少,感染率自然少。

  4. 感染率高的醫療院所,有些是因為重大傷病患者多,感染機率比較大。

  5. 103年深層感染率全國平均值為 2.5‰。高雄市共有3間醫院之人工膝關節置換術深層感染率:高醫 4.8‰(超出平均值),義大醫院 3.1‰(超出平均值),高雄榮總 2.5‰(持平)。

  6.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有3位開刀醫師,病患重大傷病比率不高的情況下,有160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高達 56.3‰。旗山人自己要小心啊!應該要求衛生福利部出面了解一下狀況,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不見得是醫師開刀技術問題,我推測最大原因是開刀房無菌設備或排氣設備問題造成的。

    若依照上文專家學者認為「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傷口感染率(表層感染) 需小於 10 ‰」的標準,顯而易見,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無法提供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病患安全、有品質、零手術後遺症的服務。

  7. 以103年來比較高醫體系醫院的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委由高醫經營的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有79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高達 50.6‰。同樣由高醫經營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有264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 3.8‰(表層感染率比高醫低)。高醫有210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 4.8‰。

    小港醫院的骨科醫師也是由高醫骨科派過去的,是醫學中心等級的主治醫師,可是同為高醫體系小港醫院的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高達 50.6‰,實在高得有點離譜。小港醫院的院長不會覺得很奇怪嗎?是只有骨科病人的感染率高?還是所有在小港醫院開刀的病人(不分科別)全部感染率都很高呢?非常值得探討。

    若依照上文專家學者認為「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傷口感染率(表層感染) 需小於 10 ‰」的標準,顯而易見,高雄市立小港醫院無法提供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病患安全、有品質、零手術後遺症的服務。


  8. 2022年補充:查詢「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民眾版,近幾年小港醫院「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傷口感染率」等相關指標都符合標準值。代表可以放心在小港醫院動手術。

  9. 在高雄頗有知名度的中正骨科醫院(地區醫院),共有7位開刀醫師,有720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 0‰,但是重大傷病患者人數比較少。

    同年,身為醫學中心的高雄長庚醫院,有20位開刀醫師,有601件人工膝關節置換術,表層感染率 6.7‰,但是重大傷病患者人數比中正骨科多一倍。

    看起來中正骨科的「0」感染率是一件很神奇的事,開刀件數(720件)是全高雄第1多,可是居然「0」感染率,這真的很值得衛生福部與台灣各級醫院見習研究的教案。

    到底是「0」感染率?或者感染的病患都改送到其它醫院就診?這點就不清楚衛福部這份數值的統計基礎?

    不過7位醫師合計的人工膝關節置換術開刀件數(720件)比高雄所有醫學中心來得高,是全高雄人工膝關節置換術開刀件數最多者,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這些開刀患者都是非開刀不可嗎?這7位醫師不會過勞嗎?或者根本不是由這7位醫師親自主刀?值得深思。

  10. 可惜此表看不到每位開刀醫師的病人感染率。如果列出來,可以看到某些醫師的病人感染率特別高,基本上若不是開刀房的消毒有問題,就是醫師手部消毒沒有徹底做好。若找這種醫師開刀,術後感染風險自然很高。

  11. 我只有整理高雄市的資料,有開刀需求的朋友可以自行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人工膝關節資訊」查詢公開資料。

  12. 如果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人工膝關節資訊」公開民國95年以來的資料查過一遍,會發現近10年來,高雄市固定某幾間醫院的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傷口感染率(表層感染) 高於 10 ‰,代表著若在這幾間醫院開刀,真的是在賭命啊!術後感染的機率很高。

    衛生福利部明明有這樣的資料,卻視若無睹,放任那些術後感染比率高的醫院造成病人傷害,沒有積極督導要求改善降低術後感染率,衛生福利部故意不做為,也是共犯。

    這些術後感染病人真應該聯合控告衛生福利部與那些不改善降低術後感染率的醫院(包含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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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補充】

最近有病友 email 我詢問買哪一種馬桶增高器,所以我將訊息補充如下:

截圖引用自 pchome 購物網站

上圖這種沒有扶手的簡單款比較不挑馬桶座,可以與復健助行器搭配使用。適合人工髖關節、人工膝關節患者使用。

除了購物網站外,醫療器材行有實品可以看,大同小異。各通路售價差不多,價差約100~200元,一般是千元有找。

如果病人比較年輕,開刀後體力不錯,膝蓋也沒問題,也可以不用馬桶增高器。

我媽使用馬桶增高器幾個月後,復原不錯,就沒用了。現在一般正常馬桶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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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7日聯合報,林靜芸醫師《吃肉到底好不好?》,摘錄部份內容:


外科的文獻,老人的傷口與正常人口相比,容易有感染、延遲癒合等等併發症。抽血檢查,老人的血中前蛋白、維他命以及元素鐵、鋅、硒等缺乏。如果提前在手術前三星期就給予補充,所謂高風險的老年人手術,傷口癒合會趨於正常。促進傷口癒合的血中前蛋白等,可以輕鬆從肉類獲得,我因而鼓勵整形的老人,術前術後多吃肉。

老人醫學專家認為老化是一種營養不良,老人胃口變小,熱量營養不足,免疫力下降,認知也下降。老人普遍蛋白質不足,所以建議老人「要吃肉」。

日本的報導,沖繩高壽老人最多,他們喜歡吃肉、吃魚,沖繩人吃肉是類似台灣人燉肉,裡面加了蘿蔔、海帶、大蒜等等,專家認為這樣的煮法減少總膽固醇,增加不飽和脂肪,富有營養又不會引起心血管疾病。東京老年綜合研究所副所長柴田博士也說蛋白質缺乏可能肌少症,容易感染,威脅老人的生命。葷食不是高血壓高血脂的罪魁禍首。肉食中含有多種豐富的胺基酸,使血管保持柔軟,預防動脈硬化和腦中風,提高對傳染病的免疫能力。

總之,肉類能夠提供蛋白質,必要的胺基酸,以及其他營養素,老人該考慮多吃肉,膳食平衡。營養充分才能成功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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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提供往返〝美麗島站2號出口的公車站牌〞免費接駁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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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補充】

《物理治療師教你中年後亞健康人的正確運動》
曹昭懿、簡盟月編著
大塊文化 2017.04
ISBN 978-986-213-785-7

摘錄以下資料:


P. 276 台大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湯佩芳副教授與中國醫藥大學朱育秀助理教授合寫。

關節炎患者

訓練活動以增進功能性為主,避免關節負重的動作,如蹲站、跑步、爬山等。須注意在不會疼痛的關節活動度內做運動,避免在疼痛期或疾病發作期做關節的運動。若患者不會怕水,游泳是個不錯的選擇。

做過關節置換手術者,若是剛接受完手術3-6個月內,因每一種置換手術需要休息的時間不同,最好遵照手術後的復健原則進行運動。髖關節置換手術後3個月內髖關節前屈不得大於90度,且不宜做內收及內旋的動作,手術後需在助行器,或雙邊拐杖協助下才可行走,術後一個半月才可換成單邊拐杖,3個月後才可不用輔助器行走。若是手術已超過6個月,一般來說應可以恢復到正常的活動,但仍應避免會造成人工關節損壞的活動。若是接受膝關節置換術需避免彈跳、跪姿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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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 母人工膝關節手術】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民眾版 查詢醫療院所照顧品質指標。

在此補充母親於2021年2月28日大同醫院進行右膝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

主治醫師是黃炫迪醫師。

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的住院手術流程與2013年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差不多。比較大的差別是前幾年成立關節重建中心,有專門的復健區,復健設備比較齊全,提供病人更好、更完整的手術醫療與術後復健。

復健區,手術後隔天開始復健,直到出院,每天早上與下午2個時段都要去復健。

快要出院前一天,專科護理師會集合病人說明出院回家相關注意事項。這種團體衛教的優點,就是可以聽到別人的提問,補充自己沒想到的問題。

手術後隔天會讓病人坐輪椅去復健區。手術後第2天到出院,會要求病人拿四脚杖自己慢慢走過去。

從病房區到復健區會經過骨科重建中心的門診候診區,我說這是走紅毯「星光大道」。這時候候診區等候看診的病人有2種反應。

第1種是以前已經做過手術的學長姐回診追踪,這些前輩會很熱情地大喊鼓勵這些剛做完手術的菜鳥病人:「加油!膝蓋要抬高,不要怕痛。」

第2種是脚痛來看診或準備諮詢手術的病人。他們會好奇地問:已經手術幾天呢?可以走路嗎?走路會痛嗎?手術痛嗎?...等各種問題。他們對於手術隔天要下床走路都感覺很驚奇。看到這些剛開完刀的病人從自己眼前走過去,似乎也得到鼓勵與勇氣,如果手術後能得到行動自由,手術似乎不是太可怕。


復健區物理治療師會安排手術後的病人使用不同器材復健,也會教病人上下樓等技巧。

下肢氣壓式循環機:氣壓按摩
促進組織液循環、幫助血液回流、減少水腫、肌肉放鬆

我忘了下圖是什麼名字,類似電療(電流刺激)的東西,醫師會叫病人抬腿,旁邊有儀器會測數值資料。不確定有沒有記錯。


下圖用脚推板子來增加膝蓋活動。


《關節被動復健治療機》
機器拉著脚伸展彎曲,可以設定機器彎曲角度。

手術後,要冰敷。

右膝手術傷口

因為同一時段會安排幾位病人一起復健,會看見別的病人復健情況,所以第2次復健時病人會互相打招呼,聊幾句自己的病況,彼此鼓勵。

手術後有傷口,肯定會痛。然而住院期間天天要復健,一天2次要自己走路去復健區,有事做,可以與其他病人同病相憐地聊天、鼓勵,術後最痛的住院那幾天似乎沒有那麼難捱,很快地互道珍重,出院回家。

下次與同學見面,就是出院後回診日。(同一位主治醫師,同一天出院的,會安排同一天回診。)

病床旁窗景很棒

感謝黃炫迪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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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6日 貪污腐敗造成傷口感染死亡】

以下內容彙集摘錄新聞媒體報導。

2019年紀錄片《一場大火之後 / Colectiv 》揭露2015年10月30日羅馬尼亞「集體俱樂部」的音樂表演場地,發生大火,奪走27條年輕生命,有180名燒燙傷患者需要緊急治療。起火原因是舞廳施放煙火,火花四竄燒到保麗龍的舞台裝置。當所有人朝出口奔逃時,才驚覺到逃生出口被「集體」封住。

37名逃過火劫的燒傷患者,明明大多傷勢不足以致命,卻在四個月內陸續在醫院死亡,原因不明。

為何火災中逃過一劫的人,12天後仍然會在醫院去世?

醫師:一旦(院內)感染就回天乏術。48小時內,我的一名燒傷患者就感染兩種細菌。

由於住院期間去世的受害者眾多,記者開始調查公立醫院的管理不當行為。

多家公共醫院的知情者向記者透露,許多患者是細菌感染死亡。知情者認為醫院的消毒水經過稀釋,希望記者能調查。然而,醫院方面提供的文件否認這一點,於是記者決定自行採集消毒水樣本進行化驗。

調查顯示:
  1. 消毒水被稀釋到原本的10%。消毒液瓶罐標籤上顯示含有效成分12%。實際化驗有效成分卻僅有1.17%。

  2. 醫院高層為了中飽私囊,選擇不良廠商供貨。這間不良廠商承製350間醫院的消毒液。

  3. 同時指控政府在沒有檢驗情況下,公然讓產品流入醫院,導致患者不能得到保護。政府單位老早知悉這個狀況,卻沒有加以阻止,反而從中獲利,一直在撒謊。

所有消毒水均經過稀釋,殺不了細菌,卻殺得了人。

稀釋後的消毒液,無法達到替燒燙傷患者傷口消毒的作用,造成37名逃過火劫的燒傷患者,明明傷勢不足以致命,卻因為在醫院被細菌感染而在四個月內陸續在醫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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