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
2025年1月下旬,因為快接近農曆春節9天年假,除了大掃除,還有許多事要忙。
1月23日開始出現打噴嚏。
1月24日打噴嚏、流清澈透明鼻水、咳嗽。白天輕微咳嗽,睡到半夜咳得非常嚴重。
1月25日星期六是連假的第一天。白天輕微咳嗽、打噴嚏、流清澈透明鼻水、有點疲倦。我忙著大掃除。
傍晚身體開始烘熱, 體溫攝氏37.5度。
做了新冠快篩是陰性。
我擔心是流感。經歷過2019年A型流感,我知道流感病毒發作起來的速度很快、很猛烈,發燒當天吃抗病毒藥的療效最好。加上台灣開始放年假,醫療院所都休診,生病只能去醫院掛急診(或者某些醫院白天有春節特別門診)。所以我決定今晚趕快去看醫師、拿抗病毒藥。
在衛武營、鳳山市區這一帶繞了一圈,星期六假日本來就很少有醫療院所營業,加上又遇到農曆春節過年連假開始,大家都放假過年去,平常我有接觸的醫療院所都休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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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看診】
後來到鳳新高中對面的耳鼻喉科診所掛號。
診所裡裡外外擠滿了等候看診的病人。我掛到55號。
當時約晚上19時,我估計大約21時輪到我看診。所以我先回家繼續大掃除。我怕等我看診完回家,太晚了,沒有體力大掃除。
21時回到診所,看到50號大約國中生年輕男孩左右手打完針走出來,他媽媽在幫他揉手臂打針處。
我好奇是什麼病需要左右手打針,於是上前詢問。
男孩媽媽說:醫生說是B型流感,自費打兩針會好的比較快。不知道打這兩針是什麼東西。
我問:這兩針自費多少錢?
他媽媽說:大約200多元。
我心想:只有自費200多元,那不是抗病毒針。2019年我打的A型流感抗病毒針是自費2千多元。
於是我問:醫師有做流感快篩嗎?
他媽媽說:沒有。
我說:既然沒有做流感快篩,醫師又是如何知道病人得B型流感?
他們拿藥時,我看到藥師有給他們一盒流感抗病毒藥與一些症狀治療藥物。
這時我心中響起警鐘!
雖然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公告「凡經醫師臨床判斷判定符合公費用藥劑使用條件者,不需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可是我總覺得這位醫師有點奇怪,心中響起警鐘。
既然那位年輕男生沒有流感快篩,就拿到抗病毒藥。那麼就算要我自費做流感快篩才能拿抗病毒藥,我也會同意接受。
總之,我就是為了拿抗病毒藥而求診的。不然如果只是普通感冒,我家中庫存的中藥、西藥都能處理。
輪到我進入診間,告訴醫師:體溫37.5度、咳嗽、打噴嚏、流清澈透明鼻水。新冠快篩是陰性。懷疑是流感,想做流感快篩。
醫師拿他手邊的電子耳溫槍量我的耳溫,說:只有36.2度,沒有發燒。症狀很輕微,不能做公費流感快篩。
我非常不可置信,因為我身體烘熱,明明發燒,體溫怎麼可能只有36度。
我說:我願意自費做流感快篩。
醫師說:這樣不符合程序。
醫師不同意我做自費流感快篩。
醫師再次強調我的症狀很輕微,給我鼻子噴藥,針對我說的症狀開藥。
醫師有問我要不要打針,打針比較快好。
我拒絶了!
不給我自費驗快篩,不給我抗病毒藥,卻要我自費打不知道是咋東西的針,頭殼有病啊?
我當然知道現在的我症狀輕微,可是我正在發燒(醫師認為我沒有發燒),而且我清楚A型流感發燒速度極快,我可能半夜發燒到沒有力氣去跑急診,所以我才急著來診所要拿流感抗病毒藥。
誰會知道這間診所的電子耳溫槍是如此的不準確!明明我就在發燒,醫師的電子耳溫槍量出來的溫度卻說是正常偏低。
因為醫師說我的體溫正常,所以醫師沒有開流感抗病毒藥給我。
我非常不高興,因為我都願意自費做流感快篩,結果醫師還不給我花錢篩。
心很慌,因為我不知道接下來連續假期會發生什麼狀況。過年放假期間,診所沒開,醫院門診沒開,難道要跑急診嗎?
醫師習慣給病人開一瓶黑色甘草止咳水(含有鴉片嗎啡的止咳藥水)。
我跟藥師說我會過敏,拒絕拿這瓶黑色甘草止咳水。
藥師口氣不好,很急躁的口氣說我應該要主動跟醫師說不要止咳藥水。
雖然我知道藥師沒惡意,然而當時我從診間出來滿肚子的火氣,遇到藥師口氣態度不好,我努力壓著快要大聲吼叫駡人的情緒,用平和口氣說:我不知道醫師要開甘草止咳水給我!
若換做前幾年我更年期障礙嚴重時,老娘我全身是炸藥,遇到藥師這種口氣態度對我,我手上有什麼,就砸什麼。
掛號前,我還特地詢問這間診所是否有自費流感快篩?
掛號人員說:有,自費流感快篩400元。
是因為掛號人員說有自費流感快篩,我才掛號看診。萬萬沒想到,是醫師不同意我做自費流感快篩。
既然醫師不給做快篩,就交代掛號人員掛號前要告知「不做快篩」,讓求診者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想做快篩者就自行去找其它醫療院所,彼此不相誤。
怎麼也沒想到會遇上奇葩看診! 醫師的電子耳溫槍不準!醫師不給做自費流感快篩!
本次醫藥費:NT$ 200(掛號費 NT$ 150+健保部份負擔 NT$ 50)、3天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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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温飆高】
從醫師診間出來到回家的時間不超過10分鐘。
回家後,我量耳溫是37.9度,心律不整發作,心臟碰碰響地亂跳,胸悶,有點喘不過氣來,全身烘熱、難受。過了半小時,體溫增加到38.2度。果真如我所預測,體温開始飆高。
查詢 Google Maps 評論,有病人評論說醫師的耳溫槍量他的耳溫是36.5度,他回家用自己的電子耳溫槍量耳溫是38.6度。
過完年後,我查詢健康存摺,醫師申報我是「鼻竇炎」。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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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維護是醫師的責任】
因為醫師使用不準確的電子耳温槍,造成錯誤診斷,明明我是「流感」,醫師卻當「鼻竇炎」處理。
我說啊~
診斷,是醫師的醫療專業,我尊重。
醫療器材維護,是醫師的責任,我有權利要求。
不當醫療器材,造成錯誤診斷,侵害我使用抗病毒藥權利,造成我這輩子最痛苦的過年。直到發病第12天,才稍微有體力去健走1小時來測試肺功能損害復原程度。
醫師你每天上百位病人求診,收那麼多現金,少說每天幾萬元現金收入,農曆春節連假期間還加收50元掛號費(掛號費由原本150元漲價到200元,外加健保部份負擔50元,等於每位病人低消250元起跳。此外,還話術要求病人自費200~400元打針說病會比較快好。),你卻連個台幣1千多元的電子耳溫槍都買不起嗎?
搶錢,不講武德。
醫師你好意思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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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匿名留言,一律不回應。因為我不知道自己與誰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