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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GGO 4) 20210809 追踪肺毛玻璃病灶 GGO 第3次 CT 結果

承接前文《20200527 自費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報告結果...》得知左下肺葉小毛玻璃狀病灶(0.7 cm),需要半年後追踪。

半年後,2020年12月30日,如前文《(GGO 3) 20210105 追踪肺毛玻璃病灶 GGO 第2次 CT 結果》,第2度 CT 檢查追踪肺毛玻璃病灶,得知左下肺葉小毛玻璃狀病灶(0.7 cm)大小不變。此外,還發現第1次 CT 漏看1顆右肺毛玻璃病灶(0.55 cm)。

第1次 CT 報告,放射科醫師漏看,胸腔內科門診醫師也漏看。

第2次 CT 報告,放射科醫師仍然漏看,胸腔內科門診醫師發現漏看的那顆右肺毛玻璃病灶。

又過了半年,2021年7月30日,第3次 CT 追踪檢查。做完檢查,我還特地請工作人員提醒寫 CT 報告的放射科醫師不要漏看右肺毛玻璃病灶。我說前2次都漏看右肺毛玻璃病灶,這次千萬別再漏看。

那位幫我做 CT 檢查的先生還回答我說會特別註記提醒放射科醫師。

因為8月9日要回診看報告,所以8日晚上我先到健康存摺看上傳的 CT 檢查報告。放射科醫師的報告仍然只有寫左下肺葉小毛玻璃狀病灶(0.7 cm)。沒有右肺毛玻璃病灶內容。只有看到 LLL,沒有 RLL 內容。

我心想:
  1. 大同醫院放射科醫師怎麼又漏看?

  2. 一連三次的 CT 檢查報告,都是不同放射科醫師具名報告,全部都漏看右肺毛玻璃病灶,是什麼狀況?

  3. 我都開口主動提醒要注意右肺,結果還是漏看,專業能力有問題嗎?

  4. 1年6個月內,共3組放射科醫師開的 CT 報告全都漏看,這不是單一個案問題,是判讀 CT 報告的放射科醫師~全部的人~專業能力有問題,應該要求再教育、再進修。

8月9日大同醫院胸腔內科回診看報告。

醫師也是說左肺毛玻璃病灶大小不變(0.7 cm)。(影像位置在4/95)

我追問右肺毛玻璃病灶大小變化如何?

醫師花了一些時間在螢幕上找,好像找不到,又說放射科報告沒寫右肺有東西。

我心中OS:確實昨晚我看健康存摺沒有寫右肺毛玻璃病灶。

醫師又說可是他上次看到右肺有一顆,還在病歷註記右肺結節影像位置在3/83,怎麼這次消失、找不到呢?

我說:上次您是用加強黑白對比找出來的。

醫師說:噢~噢~對~對~

現在疫情期間,特別是5月台灣疫情大爆發,醫師們業務增加,特別是有兼行政管理職務的醫師壓力更大,有些地方疏忽或照顧不周全,在所難免,可以理解包容。

醫師調整看片方式,很快找到那顆右肺毛玻璃病灶,影像位置在4/72。

醫師說這顆右肺毛玻璃病灶比較淺,不容易看到。這次 CT 與2020年5月第1次 CT 比較,沒變化。

醫師量了一下尺寸,最長 0.62 cm,最短 0.51 cm。

我說:上次您說是 0.55 cm(2020年12月第2次 CT)。

醫師說:不能這麼說啦,因為毛玻璃病灶不是正圓形,是不規則,每次測量的位置不同,直徑長度會不同,要看整體變化。下次是一年後做追踪檢查。

本次醫藥費:NT$ 340。

因為2肺的毛玻璃病灶大小都沒有超過 0.8 cm,只能繼續觀察。

晚上,再次查看健康存摺,放射科報告改了,新增加「RLL (Se/Im: 4/72, about 0.5 cm) 」這段文字。

門診醫師量右肺毛玻璃病灶大小,我親眼看到螢幕顯示最長位置為 0.62 cm。

不僅這次健康存摺的 CT 報告新增加「RLL (Se/Im: 4/72, about 0.5 cm) 」這段文字。連上次2020年12月的 CT 報告也更改新增加「RLL (Se/Im: 3/75, about 0.5 cm) 」這段文字。這次健康存摺資料上傳更新時間:2021年8月9日17時30分,我看完門診後1個多小時重新上傳更新。

我猜大概是門診醫師向放射科反應,更改 CT 報告後,重新上傳到健康存摺。因為看診時,醫師有說放射科報告沒有提到右肺有東西。

2021年7月30日 CT 報告
2021年7月30日 CT 報告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修改版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修改版

幸好,當初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原始版,我有截圖存檔。不然現在醫院更新資料,死無對證,恐怕我還會被說是造謠、破壞醫院名譽呢!

下圖就是健康存摺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原始檔截圖,顯示上傳時間:2021年1月5日11時33分。只有寫「LLL (Se/Im: 3/107, about 0.7 cm)」。沒有 RLL 內容。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原始檔截圖
2020年12月30日 CT 報告原始檔截圖

現在台灣醫院很喜歡推銷 CT (電腦斷層)健檢,費用大約6千~上萬元。因為 CT 有輻射,一般來說, CT 報告無異常,通常3~5年再做 CT 。不建議每年做 CT。

所以若是有人像我這樣子遇到放射科醫師漏看肺毛玻璃病灶,CT 報告無異常,偏偏這人身體沒有明顯病痛症狀,也沒有定時做健檢,畢竟健檢一次要上萬元。等到幾年後,身體開始出現一些莫名的病痛症狀,開始在不同科別看診、檢查、找病因。運氣好,或許可以很快發現肺部腫瘤(原本的肺毛玻璃病灶已經大到叫做腫瘤)。運氣不好的人,可能要花更多心力時間金錢在各科流浪看診找病因。

好不容易找到病因,發現是肺部腫瘤,除非是病人自己去追原因,才發現幾年前健檢 CT 早就有異常,否則病人很難知道 CT 被漏看。

所以, CT 漏看的問題可大可小。

像我的狀況,因為左肺的毛玻璃病灶沒有被漏看,後續被納入健保的定期 CT 追踪檢查(不需要自費 CT 檢查),才有機會被門診專科醫師發現右肺也有毛玻璃病灶。對於我的病程沒有延誤醫療,沒有損失。但是換成別人呢?

所以我覺得:1年6個月大同醫院3組放射科醫師開的 CT 報告全部都漏看,絕非單一個案醫師問題,不能小看此事,一定要找出問題,公開檢討,要求再進修教育,降低影像判讀疏失,解聘專業能力不足的醫師,避免醫療疏失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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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匿名留言,一律不回應。因為我不知道自己與誰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