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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肺腺癌標靶藥《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藥害不良反應申請藥害救濟失敗案例

根據以下最新藥害救濟審議《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藥害不良反應申請失敗案例得知:
  1. 藥害理賠愈來愈難,金額愈來愈少,反正條文就是由這麼一群人自由心證解釋,社會大眾有幾個懂醫療法律條文,可以玩得過這些利益共生團體呢?

    2006年74歲的許占飛老先生自費「未納入健保給付」的標靶藥而藥害死亡→理賠40萬元。
    2010年76歲老太太自費「已納入健保給付」第2線標靶藥而藥害死亡→不理賠。

    這是個什麼邏輯、原則?

    納入健保給付的藥且由醫師依臨床狀況處方用藥,吃死人,衛生署、健保局就是不賠!

  2. 衛生署核准的肺癌病患之第二線治療用藥-得舒緩藥品許可證為衛署藥輸字第024406、024407及024410號,核准之適應症為:「先前已接受過化學治療後,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二線用藥」。

    所以不管病人年紀是否已經有76歲那麼老,老到體力無法承擔化療痛苦,為了搶救醫療時間,而自費選用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做為第一線治療,這是不符合藥害救濟理賠。總之,就是要先用化療,有命撐過化療,沒醫死人,也醫沒效後,才能用Tarceva / Erlotinib得舒緩,產生藥物不良反應死亡後,才能申請藥害理賠。

    即使醫師好心問家屬「現在的狀況不能做化療,是否先吃得舒緩來控制擴散」,家屬答應了,病人產生藥物不良反應,也不能理賠,因為沒有符合得舒緩核准之適應症為:「先前已接受過化學治療後,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二線用藥」。所以還是不能隨便聽醫師「專業的臨床建議」。什麼都不要做,安靜等死最好!

  3. 因為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產生的藥物不良反應-頭皮化膿性皮膚炎所造成的感染而死亡,是屬於一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所以不理賠。所以家屬最好自行準備無菌室、高規格無菌處理來照顧病人。

  4. 病人病危時,就要先與主治醫師討論好屆時病歷死因要如何寫才有利。如果因為醫師自己本身能力經驗不足以判斷是藥物不良反應,所以死亡證明書上就全推給肺癌,載明死因為「肺惡性腫瘤」、「呼吸衰竭」...之類的,那也無法申請到藥害賠償,因為藥害審議委員說「那是肺癌病程延續所導致的死亡,與使用的藥物無關,不符合申請藥害理賠。」所以一定要先巴結好醫師,拜託他寫得比較有彈性的死因。

  5. 即使經電腦斷層及磁振造影等檢查後,大致確定為肺癌併淋巴結及骨轉移(即第4期),但是後續並無進行相關病理組織切片或細胞學檢查,以玆確診,醫師逕診斷為肺癌,使用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治療。 所以不理賠。

  6. 那麼既然是醫院沒有為病人做組織切片,現在是不是要病人家屬去告醫師呢? 衛生署、健保局都沒有責任嗎?病人家屬是否應該去告衛生署、健保局瀆職,要求申請國賠?

  7. 末期病人也有身為「人」的權利,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如果是藥商該負的責任,就不該推給「肺癌」,污名化「肺癌」,然後大賺死人錢!

  8. 日後,吃任何藥、打任何針,都要要求醫療院所提供藥品仿單,而且自己要完全看懂那些有如學術論文般艱深難懂的醫療術語,不然悶虧自己扛,吃死人不償命,公部門就是會找各種理由不賠錢。

  9. 寫到此,我忍不住心痛、擲筆長嘆~

  10. 台灣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 審議案件會議記錄: http://www.fda.gov.tw/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sn=1575
謹以本人目前個案經歷彙整,不代表專業醫療意見,請以醫囑為準。日後隨時修訂。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0/09/tarceva-erlotinib.html」等字樣,謝謝。 


資料來源: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第129次會議審議案件
  • 會議時間::99年7月1日下午2時30分整
  • 案例送審日期:99年4月19日
  • 案例姓別:女(台北市)
  • 案例年齡:76歲
  • 藥物名稱:Erlotinib
  • 診斷病症/用藥原因(依病歷記載):肺腺癌第四期
  • 臨床診斷/臆斷(依病歷記載):頭皮化膿性皮膚炎,疑Tarceva®造成

審議結果:
個案因肺腺癌使用erlotinib治療,疑似引起頭皮化膿性皮膚炎導致死亡之藥害救濟申請乙案,前經審議認為,依據相關病歷資料記載,個案於○年 3月間因頸部腫塊及肩膀麻就醫,經電腦斷層及磁振造影等檢查後,臆斷為肺癌併淋巴結及骨轉移,然後續並無進行相關病理組織切片或細胞學檢查,以玆確診,逕診斷為肺癌,使用erlotinib治療。期間約1個月後出現口腔潰瘍及頭皮紅腫疼痛等症狀,診斷為頭皮化膿性皮膚炎;疑似erlotinib引起、續發性感染等,雖經住院治療,仍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按死亡證明書之記載,直接引起死亡之疾病或傷害:肺惡性腫瘤。綜觀其病程,本案有關個案之死亡原因為肺部腫瘤擴大併有肺間轉移導致呼吸衰竭,與所使用藥物無關聯,不符合藥害救濟之要件。至於治療期間出現頭皮皮膚炎,依據本署核准該藥物仿單及臨床醫學研究文獻等資料,可能與所使用erlotinib有關聯,發生率約為50%至88%之間,參酌世界衛生組織對於不良反應之分類,此為一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依據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之規定,亦不符合藥害救濟之要件。另依病歷記載本案使用 erlotinib治療肺腺癌,與本署所核准衛署藥輸字第024406號之藥品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不一致,屬於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8款規定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之適用,併予敘明。

申請人復於99年5月25日檢附書面說明及參考資料共10頁申請復審,略以【1】本案既認定為肺惡性腫瘤死亡,卻認為要進行組織切片或細胞學檢查後才可以使用erlotinib治療肺癌,實有前後矛盾之嫌;【2】既經專科醫師診斷、指示用藥,且符合用藥原則所造成之嚴重藥害,與是否為第二線用藥根本無關;【3】本案之皮膚炎之副作用占50%-88%,既為常見何以就醫治療時,群醫束手無策;【4】對於該藥之嚴重後遺症應公告週知、仿單加註等情。

經本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再次調閱卷宗詳予審議,仍認為本個案之死亡原因為肺部腫瘤擴大且有肺間轉移引起呼吸衰竭併脫氧,此有死亡證明書可為佐證;次參酌該藥物仿單(衛署藥輸字第024407號)等資料,顯示個案使用lerlotinib藥物治療期間出現頭皮皮膚炎可能與所使用 erlotinib藥物有關聯,為一常見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於該藥物仿單已述明可能有嚴重肺毒性、肝毒性及皮膚毒性等不良反應。至於本案雖有肺惡性腫瘤之初診斷,並無病理組織切片或細胞學檢查結果作為鑑別診斷,且未經化學治療即使用erlotinib治療,不符合該藥物之適應症。綜上,依據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8款及第9款之規定,本案仍維持不符合藥害救濟要件之審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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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補充】

台灣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5

藥害真的很恐怖,大家只要去看看衛生福利部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看看那些活生生的案例,若真死了倒也省事,有的案例卻因為藥害成為重傷殘,一輩子也不會回到以前的樣子。若能得到藥害救濟賠償金,通常只有一點點,因為會說病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等,所以要按比例扣掉幾成的贘償金,最後只能拿到一點點,無濟於事,那真是人生只有漫長的痛苦。

更多案例結果,衛生福利部以那是「常見且可預期的藥害」為理由而不理賠,造成病人與家屬更大的傷害與痛苦。吃了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可上市的藥,結果吃死人,卻雖那是「常見的藥害」,「死人是正常的現象」,不用賠償吃藥受害者。台灣老百姓,您怎能不生氣?不出來爭取自己的用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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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10/09/27

肺腺癌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藥害救濟申請篇

承接肺腺癌看護日記-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篇所言:
  1. 我鼓勵所有服用標靶藥的病患與家屬踴躍申請藥害救濟,讓標靶藥在台灣地區造成的藥物不良反應數據忠實呈現在枱面上,讓衛生署、健保局等公部門重視標靶藥致死性不良反應藥害真實數據

  2. 要求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大老、法界人士、藥廠能重視標靶藥所造成的傷亡與金錢損失,對受害家屬賠償。

  3. 要求醫療人員有變異基因檢測與標準投藥監測作業流程,保障病患使用權利。

  4. 要求衛生署、健保局、醫院公開歷年來使用標靶藥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與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之病患總人數、標靶藥價總金額、使用標靶藥後之不良反應率、死亡率與存活期。

提醒標靶藥病患家屬,即使病患已往生,仍可在「知道藥害發生時起3年內」向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意思就是如果您正在看這篇文章,您懷疑已逝的家人可能是標靶藥不良反應受害者,可以立即申請病歷、到藥害救濟申請網頁下載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書(有填寫範例),寄出文件,等候調查審議結果。
 
藥害救濟這個文書申請流程有些麻煩,真理與正義是否能獲得彰顯,結果遙遙無期,但是我真的希望所有吃過標靶藥的家屬能盡量申請,讓事實呈現。

我無法相信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在日本上市5個月就累積124例間質性肺炎不良反應死亡案例,而台灣多年來累積的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使用病患卻是「零」間質性肺炎不良反應死亡案例。 

這真是太神奇了~台灣!
同樣是東方人,為何日本人吃了艾瑞莎後這麼容易死呢? 
台灣卻沒有人因為吃了艾瑞莎而死亡? 
台灣真是地球醫學奇蹟!
難怪國際大藥廠都愛來台灣做新藥人體實驗。


衛生署、健保局、為藥商做人體實驗的結果背書的醫界大老欠那些過往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不良反應死亡病患與家屬一個公道與賠償。

如果有病患與家屬因為標靶藥不良反應而獲得藥害賠償,歡迎與我連絡或留言分享經歷過程。我就不信在台灣真的有人獲得標靶藥不良反應藥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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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補充】

台灣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5

藥害真的很恐怖,大家只要去看看衛生福利部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看看那些活生生的案例,若真死了倒也省事,有的案例卻因為藥害成為重傷殘,一輩子也不會回到以前的樣子。若能得到藥害救濟賠償金,通常只有一點點,因為會說病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等,所以要按比例扣掉幾成的贘償金,最後只能拿到一點點,無濟於事,那真是人生只有漫長的痛苦。

更多案例結果,衛生福利部以那是「常見且可預期的藥害」為理由而不理賠,造成病人與家屬更大的傷害與痛苦。吃了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可上市的藥,結果吃死人,卻雖那是「常見的藥害」,「死人是正常的現象」,不用賠償吃藥受害者。台灣老百姓,您怎能不生氣?不出來爭取自己的用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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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8補充】
  1. 請參閱本文末延伸閱讀的許老先生注射大腸癌標靶藥物「爾必得舒」而不良反應死亡的藥害賠償案例。根據報導,許老先生案例是台灣第1起標靶藥不良反應致死的藥害救濟理賠成功的案例。家屬花了大把金錢自費買標靶藥,病人忍受標靶藥帶來體無完膚的痛苦而死亡,結果只賠40萬元。

  2. 台灣在2007年才有第1例標靶藥藥害救濟成功理賠案。那麼從那時起2007年~2010年今日止,到底還有多少標靶藥藥害救濟成功理賠案呢?

  3. 根據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1~7月共有128人申請藥害救濟,請問其中有多少人是標靶藥藥害救濟申請案?
    光是肺癌每年1萬多名新增病例,怎麼可能連0.1%(10名)的藥物不良反應率都沒有?
    請大家告訴大家,吃過標靶藥的病患家屬不要客氣,不要怕事,踴躍申請,是您該有的權利,這是醫院不會告訴您的事。

  4. 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對於發生標靶藥藥害致死的案例做了哪些補救與預防措施呢?
    如果有做了些行動,為何醫學中心的醫師、藥師、護理師完全沒有藥物不良反應的判斷能力與概念呢?

  5. 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如此緃容與包庇藥商,不公開相關資料數據,瀆職怠職,真是造孽!
【2010/9/30補充】
  1. 根據99年「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顯示,藥物不良反應所造成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而死亡者,就是申請藥害救濟死亡者,每一案例最高只救濟理賠20萬元,並沒有如同文末2007年案例74歲的許老先生可以收到理賠40萬。一條命愈來愈不值錢,但是標靶藥藥商卻愈賺愈多。
  2. 雖然有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卻沒有死亡,被醫師搶救回來,申請藥害理賠,結果只賠「個案之相關門診、急診及住院之醫療自付額給予救濟」,就是住院醫療期間的自費金額,不會有額外多的精神與身體傷害賠償。就是因為藥害所受的折磨、多打的針、多吃的藥,全部不會有賠償。
  3. 難怪衛生署、健保局、藥商、醫界有恃無恐,反正也不用多賠錢,也沒有罰則或追究責任,吃藥死人,頂多一條命20萬,也沒多少錢,資訊也不用公開,家屬也沒得比較來吵架。反正標靶藥一顆都近2千元,只要賣100顆藥丸,相當於1位癌症病人3個月的藥價,就賺回來啦!反正光是肺癌每年都新增1萬5千名新案例,只要找醫師多發佈標靶藥有效的新聞稿,多的是捧現金來買藥的家屬,也不會有人知道吃死幾個人,藥害死人賠錢~沒在怕的啦!


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藥害救濟申請時程:
  1. 2010年2月23日,參考藥害救濟申請書填寫範例線上申請、寄出藥害救濟申請書與病歷影本等相關資料。
  2. 2010年2月24日,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收文申請資料。
  3. 2010年3月2日,藥害救濟基金會回函已受理。
  4. 2010年9月27日,查詢藥害救濟進度的結果尚未進入到「衛生署審議案件」。真理與正義是否能獲得彰顯,結果遙遙無期。
  5. 2010年11月30日,審查結果不符合藥害救濟要件。
  6. 2010年12月9日,依法提出復(再)審。
查詢畫面如下:


謹以本人目前個案經歷彙整,不代表專業醫療意見,請以醫囑為準。日後隨時修訂。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0/09/iressatarceva.html」等字樣,謝謝。


【延伸閱讀】

  • 國內首見標靶藥物過敏 癌症病患死於藥害(日期:2008/06/0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四日電)很多人以為標靶藥物有效又沒有副作用,貴得很值得,事實如此嗎?有位病患在注射大腸癌標靶藥物「爾必得舒」之後,渾身長藥疹,家屬以為「有副作用就表示藥效愈好」,一直用到體無完膚,結果患者沒死於癌症,先死於藥害,這也是國內標靶藥物首見的藥物過敏死亡案例。

    6月1日出刊的「臨床腫瘤期刊 (Journal ofClinical Oncology)」,刊出林口長庚醫院報告的這起案例,患者是74歲的許老先生,由於有相當多的證據顯示他是藥物過敏致死,所以藥害救濟基金會在去年底核定給予家屬約40萬元的藥害救濟金。

    長庚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鐘文宏今天指出,患者2006年5月底到7月中旬接受8次「爾必得舒」治療,結果體無完膚,檢查顯示他體內CD8T細胞被活化,原因指向標靶藥物引發過敏免疫反應,造成毒性表皮溶解症,範圍達體表面積七成,不幸於同年8月13日過世。

    鐘文宏指出,這種過敏反應和藥物劑量無關,會過敏的人就是會過敏,推測可能是這個藥物是老鼠來源的單株抗體製劑,而非人類的單株抗體,物種間的差異,造成少數人使用後發生嚴重過敏反應。

    許老先生的女兒具有藥師資格,她曾對鐘文宏表示,相關報告提及爾必得舒的皮膚副作用是皮膚起藥疹,而是藥疹愈多,代表療效愈好,因此在父親身上疹子愈長愈多時,還以為藥效發揮了,鼓勵父親繼續用藥,想不到是藥害。

    台中榮民總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任王輝明表示,他有80多個大腸癌病患使用爾必得舒,幾乎百分之百都有皮膚副作用,通常臉部及背部長出一顆顆像青春痘般的爛痘子,這是爾必得舒藥理作用產生的細胞素釋放症候群,可以塗類固醇藥膏緩解,當嚴重到達第三級時,即應減藥、拉長用藥間隔或暫時停藥,不能放任惡化到第四級。王輝明說,爾必得舒的藥物過敏報告,應該是個案,但值得相關醫師注意,在延長生命、藥效及副作用三者間,找到最適合藥物,如確定藥物過敏,就要換藥。
  • 藥師女兒錯失先機 遺憾癌父死於藥害(日期:2008/06/0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四日電)國內出現首例癌症標靶藥物引發患者過敏致死的案例,患者的女兒是藥師,擔任藥廠業務代表,看過藥物過敏皮膚症狀的照片,是全家最懂藥的人,但是當藥害發生在自己父親身上時,她還以為皮膚副作用愈多,藥效愈好,鼓勵父親繼續使用,結果造成她難以面對的遺憾。

    這位患者是74歲的許占飛老先生,他在2006年5月底,接受標靶藥物「爾必得舒」治療大腸癌,當時由於他的癌細胞轉移到肝臟,醫師預估壽命只剩兩年,沒想到同年8月,他即因嚴重藥物過敏引發的毒性表皮溶解症而死亡,此一病例登上今年(2008年)6月份的臨床腫瘤期刊,藥廠德國默克公司尚未回應意見。

    許若琪先前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表示,當藥害剛發生在父親身上,她還以為:「太好了,有起疹子就有效」,因為她讀過的藥品說明和相關報告,都寫著皮膚副作用愈多,藥效的反應愈好,就算沒有起疹子,也不表示沒效,所以她父親開始有皮膚紅疹、甲溝炎時,她認為是預期中的副作用。

    當初也是許若琪主張讓父親使用標靶藥物,儘管當時爾必得舒在台灣初上市,尚未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但是她相信新藥帶來新希望,準備了80萬元醫療費,兩個月內讓父親接受8次的注射治療。

    在藥物剛過敏發生時,許占飛的皮膚紅疹先是一點一點,愈長愈多,愈長愈密,由疹子變水泡,這個時候許若琪並不知道父親早就私底下買了一堆止癢藥膏,可是都沒效,後來藥疹變成紅紅一大片,皮膚繃得又薄又透亮,一碰就位移、剝落,像被火燒過般體無完膚,指甲片片掉落,剛送到急診室時,有經驗的醫師一看,就斷定毒性表皮溶解症,需要住進燒燙傷加護病房。

    許若琪指出,剛開始還能餵食父親稀飯,但是老父一張口全是白白的口腔黏膜潰瘍,不僅如此,從嘴巴到食道、胃腸到肛門的黏膜都也爛掉,她心如刀割,父親從急診到住院,短短十天即撒手人寰。

    許若琪的老長輩都很長壽,中國山東的奶奶百歲高齡,她從來沒有想過癌症會找上父親,而且發現時已經轉移出去,更沒想到的是,提前奪走她父親性命的不是癌症,而是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

    許占飛往生後,許若琪一直不願意面對,直到去年(2007年)3月,才打起精神向衛生署申請藥害救濟,並在去年底(2007年)獲得約40萬元的救濟金,然而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慈父的生命,留下的是無限的遺憾與哀思。

  • 國內破解「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致死原因
    「顆粒溶解素」敵我不分 導致全身潰爛 甚至腎臟衰竭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2008.11.26
      明明是普通的止痛藥,卻成了奪命毒藥!由於感冒,全身痠痛,一名28歲女性至藥局購買消炎止痛藥,兩天後全身皮膚潰爛、起水泡,兩週後,死於腎衰竭。醫師提醒,極少部分民眾對藥物嚴重過敏,服用之後,如出現異狀就應立即就醫。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是一種致命的皮膚藥物過敏反應,病患因服用藥物或病毒感染後會發燒、全身皮膚、黏膜起水泡及潰爛,症狀嚴重者全身有如燙傷,又稱「毒性表皮溶解症」。

    由中研院、長庚醫院、陽明大學合作的本土研究團隊,最近解開了「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致命迷團,研究人員找出了有些人吃藥後引發全身皮膚黏膜潰爛、器官衰竭的細胞毒性蛋白--「顆粒溶解素」。

    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致病機轉不明,且沒有良好的治療藥物,只能依賴全身類固醇治療。因此,死亡率偏高,如果存活,高達一成患者會失明,或是出現視力減退,甚至腎衰竭等後遺症。

    29歲鄭小姐於三年前拔牙,當時牙科醫師開予抗生素及止痛藥,三天後全身皮膚黏膜起水泡及潰爛,連眼睛黏膜角膜也嚴重受損,後來雖然全身的潰爛皮膚癒合了,但眼睛角膜受損一直無法恢復,現在視力嚴重減退,眼前一片模糊。

    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和「毒性表皮溶解症」是台灣藥害救濟補助最多的病症,每年台灣藥害救濟基金會所支付了藥害救濟金當中,超過一半都是用於補助這類病症。

    繼2004年台灣研究團隊領先全球找到了嚴重皮膚藥物過敏反應「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致病基因,成果刊登於「自然」期刊後,研究團隊又找到了此病症最終的致命毒性蛋白與治療此症的治療標的。成果刊登於「自然醫學」期刊,獲得國際學術界肯定。
    該研究發現了,「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免疫機轉,由於毒殺T細胞或自然殺手細胞的極度失控,釋放出大量細胞毒性蛋白--「顆粒溶解素」。毒性蛋白在病患皮膚黏膜大量釋放堆積,啟動皮膚表皮的細胞凋亡路徑,最後引起大量表皮細胞壞死。

    鐘文宏解釋,在正常人體內,「顆粒溶解素」可說是重要的生物防護系統,具有毒殺外來病菌或惡性腫瘤細胞的超強能力。特殊體質病患服用特定藥物時,這類毒性蛋白分不清敵我,擴散到全身,造成皮膚、黏膜細胞的死亡,甚至引起器官衰竭。

    此研究解開嚴重皮膚藥物過敏反應毒殺細胞自體免疫反應傷害人體的重要機轉,也為此病症找到關鍵的治療標的,未來針對此毒性蛋白可開發中合性抗體或抑制性藥物,大幅減低死亡率及後遺症。

    來源: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1,15&id=3651
     

2010/09/21

Konitz Mug Buddha 佛陀系列馬克杯

外國人認為只要是帶柄的杯子都叫 "Mug"(馬克杯),拿來裝各種飲料,方便使用清洗。很多人有收集馬克杯的啫好,例如有人收集星巴克全球門市的馬克杯,有人收集百年骨瓷馬克杯。 如果以一般馬克杯而言,我個人則是偏好「圖案」及「涵義」。

德國 Konitz 的馬克杯為例,德國公司Konitz 針對全球銷售馬克杯,偶爾會有一些針對節慶、紀念、地區等不同特質發行的小眾小量、限定版圖案的馬克杯,賣完就沒有,這種限定版、限量馬克杯收集起來比較有趣。

這類的馬克杯不見得有錢就買得到,要看當地國家代理商採購進貨的眼光與促銷教育(通路商、消費者)能力。有的認為不好賣,所以不會進貨;有些是進貨了,下游通路覺得賣相不好,而不肯批貨賣。我個人認為:「資訊廣度」是影響採購進貨的重要因素。在官網,可以看到杯子的商品資料,用全球眼光來看商品銷售速度與趨勢。

例如:我在 Konitz 官網有看到 Buddha Mug 佛陀系列馬克杯,有中國彌勒佛、日本佛、泰國佛等3種圖案,可是通路商沒看到杯子。店主人表示在台灣南部這種有人像圖案的馬克杯很難賣,所以她不會進這種杯子。我請她幫我訂訂看,結果來了中國彌勒佛、日本佛馬克杯,就是沒有泰國佛。後來再上Konitz 官網查看,這個佛陀系列馬克杯的商品資料全部移除,表示Konitz總公司已斷貨不賣了。再詢問台灣代理商,也表示缺貨。【註:9月23日國外官網又出現有庫存資料】

店主人收到中國彌勒佛、日本佛馬克杯時,順手就上架等我取貨,結果樓管看到這2個杯子時還取笑店主人怎麼都進些怪異的杯子。我聽店主人轉述這話時,只能心中嘲笑這間賣時尚卻聘用不識貨的樓管,業績如何會好呢?

這些杯子是泰國製,價格很便宜,但是價值就...未知!

德國公司出佛陀系列圖案的宗教味道馬克杯本來就少見,如果是知名畫家或設計師的圖稿,收藏價值更高。對佛教徒而言,這類畫風比較不同於東方傳統的馬克杯,更具有收藏價值。

Konitz Buddha Mug 佛陀系列馬克杯商品規格:口徑約8公分、高度10.5公分、容量約330 ml 。杯面圖案有金色線條,所以不適用洗碗機與微波爐。

Konitz Mug Buddah - Japan Blue 日本佛藍底金線馬克杯_右

Konitz Mug Buddah - Japan Blue 日本佛藍底金線馬克杯_左

Konitz Mug Buddah - Japan Blue 日本佛藍底金線馬克杯_杯底

Konitz Mug Buddah - China Red  中國彌勒佛紅底金線馬克杯_右

Konitz Mug Buddah - China Red 中國彌勒佛紅底金線馬克杯_左

Konitz Mug Buddah - China Red 中國彌勒佛紅底金線馬克杯_杯底

或許在台灣某個通路商還有少量的這些佛陀馬克杯,正愁賣不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問問看。如果有泰國佛,記得告訴我一聲吧!

2010/09/17

羅偉 白釉志野茶碗

岡山陶坊由宮重章、宮重文創立於1989年,以白釉、灰釉著稱。因緣際會,曾經偶然收到幾個近二十年前岡山陶坊灰釉鬥笠茶盞,驚為天人,幾次拿出去與陶藝愛好者交流,不曾丟臉過。是我所有杯子中購入價格最實惠、價值卻最高的珍品。

某天,在一個有點奇怪的店看到一些奇怪的杯子,其中有幾個杯子感覺很雅、一種說不出的低調內斂,有的落款「岡山」,有的落款「羅」。後來得知「羅」就是岡山陶坊的羅(志)偉。

羅偉 白釉志野茶碗(杯底落款)

羅偉的志野茶碗都很不錯,與我平常看到的開腸剖肚的志野作品風格不太一樣。現場我看到白釉志野、蟲蛀志野、白釉蟲蛀志野。

不過那個名叫「白釉志野」,實在令我困惑,因為它真的只是一個很平滑的白色杯子,無法與印像中志野釉的凹凸連結在一起。我頂多只能想像它吸了熱茶湯後會開片的美麗線條,所以收一個回家玩玩。

羅偉 白釉志野茶碗(左)

單純地只當這個白色杯子是仿汝的裂紋釉茶碗,所以只期待它會開片。但是幾次熱茶湯後:
  1. 開片出現格紋線條。
  2. 接下來出現汽泡魚眼洞。
  3. 然後魚眼洞內縮成橘皮黑眼,杯子表面出現不平整的凹凸。
  4. 由橘眼黑點衍生出開片紋路,最後這些紋路會出現印象中志野紅橘色線條。

羅偉 白釉志野茶碗 右


目前杯子只到第3個階段出現橘皮黑眼,杯底有出現一處小小的志野紅橘色線條預告了第4階段。這個看似平淡無奇的素白杯子示範完整的白釉志野的變化程序,太有趣。

羅偉 白釉志野茶碗 側面

【2011.6.10補充】
很遺憾地發現本文被別人擅自摘錄貼文其拍賣商品當做促銷文宣。我花時間沒日沒夜地研究杯子、敲打鍵盤寫心得,結果別人複製文字貼在自己的拍賣網頁上賣杯子,等著收錢。

我看他賣的杯子都喝到全部開片,茶色線條很深,使用時間很久,總該會有一些對這個杯子的「好」與「惡」,即然他自己要轉賣已用過的杯子,就應該把自己使用後的感覺寫出來,以親身實證來推薦販售才對。

這就是侵犯著作權,我已經向拍賣網站提出處理,我也已經蒐證,如果對方不妥善處理,我也不怕再多告一個人。

網拍店家都不自己寫文宣,也不願意花錢聘人寫文宣,只會到處貼別人寫好的文章,坐享其成等收錢。

我的文章是自己手上的東西,不代表其他商品。我都是自己花錢買杯子,沒有收取任何廠商利益,結果大家都用我的文章來當自己網站的推薦文,若是商品是真的,那也沒事,但就是遇過商品不真,拖累我的信用。例如有網拍業者用我寫的泰順蜜餞的文章來賣自己的芭樂干,後來我查證該批芭樂干不是我文章中的同批芭藥干,那位網拍賣家的芭樂干不是台灣的,百貨公司專櫃人員表示因為當時台灣的芭樂很貴,所以公司拿別的地方的芭樂干。

我火大了,所以有興趣買本文這個羅偉老師_白釉志野茶碗的朋友,請來信與我連絡,我用成本價直接轉給認同支持我寫文章的愛陶者收藏。 也可以先寄照片看杯子目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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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補充】
本文中的白釉志野茶碗已於2011年6月15日由某位書法篆刻家滙款收藏。為了表達本人感謝支持,加贈一個本人收藏的毛昌輝老師的鈦結晶釉杯(全新),已於同日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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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賴耀棋老師的柴燒小杯

賴耀棋老師曾獲大墩工藝獎第二名、南投玉山美展第二名,師事李幸龍老師(1999年獲得第二屆國家傳統工藝獎一等獎)。 賴耀棋老師的柴燒小杯,一開始看並不吸睛,但是很耐看,杯型QQ的,就口性好、聚香。對手掌比較小的茶友而言,握感剛剛好,不會沈重。觸感舒適,不會刮手。杯底茶湯金光閃閃,喝完茶湯後杯子會留香。至於有沒有軟水口感,我個人覺得有,但是不喜歡太強調,因為有的人味覺比較沒感覺,太強調軟水,容易有誤會。重點是...價格合宜。

店主人表示賴耀棋老師的柴燒杯在中北部跑很快,就是喜歡那種簡單、順順的線條感,有特定愛好收藏者。照片投影秀如下:



台灣優秀的陶藝師真的很多,好像隨手拿一件陶杯,都是值得把玩的好杯。只是台灣的銷售通路真的很奇怪,有時候真的要收特定陶藝師作品,就是收不到。

2010/09/03

鼎鑫窯張振昌~裂紋釉手繪青花牡丹喜用杯

某天,我逛進那間向來以賣大件富貴華麗作品著稱的店,平常不會來逛這種店,調性與我的喜好不合,既然經過,反正逛逛不用錢,多方看看長見聞總是好。

在某個小桌上擺了幾位樸素小件的陶藝師作品,數量不多,反倒是吸引我注意。其中有幾件手繪青花壺、杯看似很簡單,就是很有味道,總覺得好像在哪見過,落款不是很清晰,詢問店主人,店主人也說不清作者名字。


我努力在腦中搜尋,忽然間認出是「張振昌」的作品,因為我曾經在網路上看過這個手繪青花壺照片,想不到現在居然就擺在我眼前,美極了!

更棒的是眼前還有這組手繪青花牡丹喜用杯~裂紋釉。


本來會開片的裂紋釉就是令我著迷,配上這個簡單的杯子線條、單色手繪青花釉下彩開片後的渲染,手繪青花牡丹給人感覺就是「素、雅、澄靜、自在舒展」。杯子大小厚薄合手,就口性好,價格也合宜。


我覺得這個杯很適合觀光飯店、大企業拿來招待外賓的水杯,容量大小夠,很有質感,清洗也容易。

看過上次那個低調奢華的綠裂紋釉咖啡金茶倉(碗),一時間還真無法將眼前的樸雅青花杯與其創作者連結,風格差異實在很大。

很妙吔~2次遇到張振昌老師作品的店家都不是我會去的店,可能就只去那麼一次,就遇見了。東西就是這樣,刻意去找,有錢也找不到。隨便亂逛,有緣份就是會遇到。 

台灣有很多陶藝工作室與創作者,實在搞不懂台灣星巴克咖啡為什麼要賣那些又醜、又沒有質感、又難用的中國代工的茶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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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7日補充】

張振昌老師的這個手繪青花系列似乎引起海內外關注,特別是中國,大受歡迎。2010年10月某鶯歌店主人以不舒服的口氣告訴我:「在汝釉上畫青花是他們原創的想法,只是當初外包委託張振昌老師製作的,而且那個青花也不是張振昌老師畫的。現在他們收回來落自己的窯口款。」可是我看現場成品,圖案畫風就是少了那麼一點味道。

然而,不可否認,本文照片中的青花的確很有味道啊!

後來在2011年1月,偶遇小殷哥,聊起這段,他很堅定地向我說明:「非常肯定是張振昌老師手拉坯製做上釉燒窯,合作的趙立立老師手繪青花。」

我有點困惑地回問:「是那位鶯歌楊莉莉老師嗎?」
小殷哥回答:「不是楊莉莉老師,是趙立立老師。」

總算搞清楚這麼有味道的手繪青花創作者~趙立立老師!


 趙立立老師 個人簡介
趙立立老師畢業於復興美工,本身對於藝術創作有深厚濃烈的興趣。 師承:黃歌川老師蠟染創作、蘇煥堂老師佛像工筆畫創作、李蘭老師藝術彩繪。

97年 4月 於桃園市田園茶藝館個展
97年10月 台北市士林公民會館佛像聯展
98年 5月 受邀至韓國尚慶北道聞慶市茶碗陶瓷藝術節參展
98年 8月 視盟藝術家博覽會於台北京華城聯展
98年 8月 於鶯歌陶瓷博物館參加藝術家創意展
99年 1月 於中台普剛精舍陶畫相依聯展
99年 5月 台北市士林公民會館佛像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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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6日補充】

看到那個畫青花的趙立立將我寫的這篇文章與我親手拍的杯子照片全文複製張貼在她自己的yahoo部落格上,而且也沒有寫引用來源,也沒有徵詢我的授權同意,還亂刪改文章標題,真的令我很生氣,實質剽竊,侵犯我的著作權,且因為用我寫的文章賣她畫的青花,屬商業行為,加重侵權賠償責任,我要求她立刻刪除文章,否則一定提告索賠。真的很惡劣的小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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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7日補充】

千百年來,小偷都是同樣得性,偷東西都不承認,百般狡辯。

2011年6月,那回偷我文章那個在露天網拍「四存堂」賣羅偉杯子的南投人,在網頁自我介紹時說得多好聽啊!什麼與人應對學習保持在「四存」「心存善念、心存感恩、心存懺悔、心存包容」。但是偷我的文章賣杯子時,

請問:「心存善念」就是拿我的文章來賺錢嗎?

請問:您有「心存感恩」來謝謝我嗎?

請問:您對於偷我的文章來賺錢有「心存懺悔」道歉嗎?

請問:您要求我「 心存包容」繼續讓您裝無知、裝天真地偷別人的文章來賺錢嗎? 

四存堂這個小偷狡辯說是因為「欣賞妳的文章」,然後又說「家人癌症住院」,希望我心軟能原諒他故意剽竊我的文章用在商業行為。

姑娘我佛心慈悲,否則光是手中的證據與向您買杯子的人證,輕輕鬆鬆地一定告到這個小偷給我吐出數倍賠償金。

這會兒,畫青花的偷兒仍不承認偷東西,狡辯說是:「知音」、「分享」、「一時大意忘記轉貼你的網址」。哪有人這樣對待知音的?

分明是故意不想轉貼原文網址,是什麼原因,我不想管,總之,光看這偷兒把我的標題「鼎鑫窯張振昌」等字刪除,分明就是不會飲水思源、感恩圖報那類的偷兒。

我自己花錢買杯子拍照片寫文章,結果還要被綁架貼在她的部落格幫她做免費宣傳,連知會一聲都沒有,我還是很生氣,侵權網頁電子檔都還在,還在考慮要不要提告。

畫青花的偷兒,妳自己說說看,要提什麼和解條件讓我消氣不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