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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肺腺癌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藥害救濟申請篇

承接肺腺癌看護日記-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篇所言:
  1. 我鼓勵所有服用標靶藥的病患與家屬踴躍申請藥害救濟,讓標靶藥在台灣地區造成的藥物不良反應數據忠實呈現在枱面上,讓衛生署、健保局等公部門重視標靶藥致死性不良反應藥害真實數據

  2. 要求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大老、法界人士、藥廠能重視標靶藥所造成的傷亡與金錢損失,對受害家屬賠償。

  3. 要求醫療人員有變異基因檢測與標準投藥監測作業流程,保障病患使用權利。

  4. 要求衛生署、健保局、醫院公開歷年來使用標靶藥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與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之病患總人數、標靶藥價總金額、使用標靶藥後之不良反應率、死亡率與存活期。

提醒標靶藥病患家屬,即使病患已往生,仍可在「知道藥害發生時起3年內」向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意思就是如果您正在看這篇文章,您懷疑已逝的家人可能是標靶藥不良反應受害者,可以立即申請病歷、到藥害救濟申請網頁下載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書(有填寫範例),寄出文件,等候調查審議結果。
 
藥害救濟這個文書申請流程有些麻煩,真理與正義是否能獲得彰顯,結果遙遙無期,但是我真的希望所有吃過標靶藥的家屬能盡量申請,讓事實呈現。

我無法相信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在日本上市5個月就累積124例間質性肺炎不良反應死亡案例,而台灣多年來累積的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使用病患卻是「零」間質性肺炎不良反應死亡案例。 

這真是太神奇了~台灣!
同樣是東方人,為何日本人吃了艾瑞莎後這麼容易死呢? 
台灣卻沒有人因為吃了艾瑞莎而死亡? 
台灣真是地球醫學奇蹟!
難怪國際大藥廠都愛來台灣做新藥人體實驗。


衛生署、健保局、為藥商做人體實驗的結果背書的醫界大老欠那些過往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不良反應死亡病患與家屬一個公道與賠償。

如果有病患與家屬因為標靶藥不良反應而獲得藥害賠償,歡迎與我連絡或留言分享經歷過程。我就不信在台灣真的有人獲得標靶藥不良反應藥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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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補充】

台灣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5

藥害真的很恐怖,大家只要去看看衛生福利部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看看那些活生生的案例,若真死了倒也省事,有的案例卻因為藥害成為重傷殘,一輩子也不會回到以前的樣子。若能得到藥害救濟賠償金,通常只有一點點,因為會說病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等,所以要按比例扣掉幾成的贘償金,最後只能拿到一點點,無濟於事,那真是人生只有漫長的痛苦。

更多案例結果,衛生福利部以那是「常見且可預期的藥害」為理由而不理賠,造成病人與家屬更大的傷害與痛苦。吃了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可上市的藥,結果吃死人,卻雖那是「常見的藥害」,「死人是正常的現象」,不用賠償吃藥受害者。台灣老百姓,您怎能不生氣?不出來爭取自己的用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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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8補充】
  1. 請參閱本文末延伸閱讀的許老先生注射大腸癌標靶藥物「爾必得舒」而不良反應死亡的藥害賠償案例。根據報導,許老先生案例是台灣第1起標靶藥不良反應致死的藥害救濟理賠成功的案例。家屬花了大把金錢自費買標靶藥,病人忍受標靶藥帶來體無完膚的痛苦而死亡,結果只賠40萬元。

  2. 台灣在2007年才有第1例標靶藥藥害救濟成功理賠案。那麼從那時起2007年~2010年今日止,到底還有多少標靶藥藥害救濟成功理賠案呢?

  3. 根據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1~7月共有128人申請藥害救濟,請問其中有多少人是標靶藥藥害救濟申請案?
    光是肺癌每年1萬多名新增病例,怎麼可能連0.1%(10名)的藥物不良反應率都沒有?
    請大家告訴大家,吃過標靶藥的病患家屬不要客氣,不要怕事,踴躍申請,是您該有的權利,這是醫院不會告訴您的事。

  4. 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對於發生標靶藥藥害致死的案例做了哪些補救與預防措施呢?
    如果有做了些行動,為何醫學中心的醫師、藥師、護理師完全沒有藥物不良反應的判斷能力與概念呢?

  5. 衛生署、健保局、醫界如此緃容與包庇藥商,不公開相關資料數據,瀆職怠職,真是造孽!
【2010/9/30補充】
  1. 根據99年「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顯示,藥物不良反應所造成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而死亡者,就是申請藥害救濟死亡者,每一案例最高只救濟理賠20萬元,並沒有如同文末2007年案例74歲的許老先生可以收到理賠40萬。一條命愈來愈不值錢,但是標靶藥藥商卻愈賺愈多。
  2. 雖然有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卻沒有死亡,被醫師搶救回來,申請藥害理賠,結果只賠「個案之相關門診、急診及住院之醫療自付額給予救濟」,就是住院醫療期間的自費金額,不會有額外多的精神與身體傷害賠償。就是因為藥害所受的折磨、多打的針、多吃的藥,全部不會有賠償。
  3. 難怪衛生署、健保局、藥商、醫界有恃無恐,反正也不用多賠錢,也沒有罰則或追究責任,吃藥死人,頂多一條命20萬,也沒多少錢,資訊也不用公開,家屬也沒得比較來吵架。反正標靶藥一顆都近2千元,只要賣100顆藥丸,相當於1位癌症病人3個月的藥價,就賺回來啦!反正光是肺癌每年都新增1萬5千名新案例,只要找醫師多發佈標靶藥有效的新聞稿,多的是捧現金來買藥的家屬,也不會有人知道吃死幾個人,藥害死人賠錢~沒在怕的啦!


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藥害救濟申請時程:
  1. 2010年2月23日,參考藥害救濟申請書填寫範例線上申請、寄出藥害救濟申請書與病歷影本等相關資料。
  2. 2010年2月24日,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收文申請資料。
  3. 2010年3月2日,藥害救濟基金會回函已受理。
  4. 2010年9月27日,查詢藥害救濟進度的結果尚未進入到「衛生署審議案件」。真理與正義是否能獲得彰顯,結果遙遙無期。
  5. 2010年11月30日,審查結果不符合藥害救濟要件。
  6. 2010年12月9日,依法提出復(再)審。
查詢畫面如下:


謹以本人目前個案經歷彙整,不代表專業醫療意見,請以醫囑為準。日後隨時修訂。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0/09/iressatarceva.html」等字樣,謝謝。


【延伸閱讀】

  • 國內首見標靶藥物過敏 癌症病患死於藥害(日期:2008/06/0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四日電)很多人以為標靶藥物有效又沒有副作用,貴得很值得,事實如此嗎?有位病患在注射大腸癌標靶藥物「爾必得舒」之後,渾身長藥疹,家屬以為「有副作用就表示藥效愈好」,一直用到體無完膚,結果患者沒死於癌症,先死於藥害,這也是國內標靶藥物首見的藥物過敏死亡案例。

    6月1日出刊的「臨床腫瘤期刊 (Journal ofClinical Oncology)」,刊出林口長庚醫院報告的這起案例,患者是74歲的許老先生,由於有相當多的證據顯示他是藥物過敏致死,所以藥害救濟基金會在去年底核定給予家屬約40萬元的藥害救濟金。

    長庚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鐘文宏今天指出,患者2006年5月底到7月中旬接受8次「爾必得舒」治療,結果體無完膚,檢查顯示他體內CD8T細胞被活化,原因指向標靶藥物引發過敏免疫反應,造成毒性表皮溶解症,範圍達體表面積七成,不幸於同年8月13日過世。

    鐘文宏指出,這種過敏反應和藥物劑量無關,會過敏的人就是會過敏,推測可能是這個藥物是老鼠來源的單株抗體製劑,而非人類的單株抗體,物種間的差異,造成少數人使用後發生嚴重過敏反應。

    許老先生的女兒具有藥師資格,她曾對鐘文宏表示,相關報告提及爾必得舒的皮膚副作用是皮膚起藥疹,而是藥疹愈多,代表療效愈好,因此在父親身上疹子愈長愈多時,還以為藥效發揮了,鼓勵父親繼續用藥,想不到是藥害。

    台中榮民總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任王輝明表示,他有80多個大腸癌病患使用爾必得舒,幾乎百分之百都有皮膚副作用,通常臉部及背部長出一顆顆像青春痘般的爛痘子,這是爾必得舒藥理作用產生的細胞素釋放症候群,可以塗類固醇藥膏緩解,當嚴重到達第三級時,即應減藥、拉長用藥間隔或暫時停藥,不能放任惡化到第四級。王輝明說,爾必得舒的藥物過敏報告,應該是個案,但值得相關醫師注意,在延長生命、藥效及副作用三者間,找到最適合藥物,如確定藥物過敏,就要換藥。
  • 藥師女兒錯失先機 遺憾癌父死於藥害(日期:2008/06/0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四日電)國內出現首例癌症標靶藥物引發患者過敏致死的案例,患者的女兒是藥師,擔任藥廠業務代表,看過藥物過敏皮膚症狀的照片,是全家最懂藥的人,但是當藥害發生在自己父親身上時,她還以為皮膚副作用愈多,藥效愈好,鼓勵父親繼續使用,結果造成她難以面對的遺憾。

    這位患者是74歲的許占飛老先生,他在2006年5月底,接受標靶藥物「爾必得舒」治療大腸癌,當時由於他的癌細胞轉移到肝臟,醫師預估壽命只剩兩年,沒想到同年8月,他即因嚴重藥物過敏引發的毒性表皮溶解症而死亡,此一病例登上今年(2008年)6月份的臨床腫瘤期刊,藥廠德國默克公司尚未回應意見。

    許若琪先前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表示,當藥害剛發生在父親身上,她還以為:「太好了,有起疹子就有效」,因為她讀過的藥品說明和相關報告,都寫著皮膚副作用愈多,藥效的反應愈好,就算沒有起疹子,也不表示沒效,所以她父親開始有皮膚紅疹、甲溝炎時,她認為是預期中的副作用。

    當初也是許若琪主張讓父親使用標靶藥物,儘管當時爾必得舒在台灣初上市,尚未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但是她相信新藥帶來新希望,準備了80萬元醫療費,兩個月內讓父親接受8次的注射治療。

    在藥物剛過敏發生時,許占飛的皮膚紅疹先是一點一點,愈長愈多,愈長愈密,由疹子變水泡,這個時候許若琪並不知道父親早就私底下買了一堆止癢藥膏,可是都沒效,後來藥疹變成紅紅一大片,皮膚繃得又薄又透亮,一碰就位移、剝落,像被火燒過般體無完膚,指甲片片掉落,剛送到急診室時,有經驗的醫師一看,就斷定毒性表皮溶解症,需要住進燒燙傷加護病房。

    許若琪指出,剛開始還能餵食父親稀飯,但是老父一張口全是白白的口腔黏膜潰瘍,不僅如此,從嘴巴到食道、胃腸到肛門的黏膜都也爛掉,她心如刀割,父親從急診到住院,短短十天即撒手人寰。

    許若琪的老長輩都很長壽,中國山東的奶奶百歲高齡,她從來沒有想過癌症會找上父親,而且發現時已經轉移出去,更沒想到的是,提前奪走她父親性命的不是癌症,而是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

    許占飛往生後,許若琪一直不願意面對,直到去年(2007年)3月,才打起精神向衛生署申請藥害救濟,並在去年底(2007年)獲得約40萬元的救濟金,然而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慈父的生命,留下的是無限的遺憾與哀思。

  • 國內破解「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致死原因
    「顆粒溶解素」敵我不分 導致全身潰爛 甚至腎臟衰竭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2008.11.26
      明明是普通的止痛藥,卻成了奪命毒藥!由於感冒,全身痠痛,一名28歲女性至藥局購買消炎止痛藥,兩天後全身皮膚潰爛、起水泡,兩週後,死於腎衰竭。醫師提醒,極少部分民眾對藥物嚴重過敏,服用之後,如出現異狀就應立即就醫。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是一種致命的皮膚藥物過敏反應,病患因服用藥物或病毒感染後會發燒、全身皮膚、黏膜起水泡及潰爛,症狀嚴重者全身有如燙傷,又稱「毒性表皮溶解症」。

    由中研院、長庚醫院、陽明大學合作的本土研究團隊,最近解開了「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致命迷團,研究人員找出了有些人吃藥後引發全身皮膚黏膜潰爛、器官衰竭的細胞毒性蛋白--「顆粒溶解素」。

    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致病機轉不明,且沒有良好的治療藥物,只能依賴全身類固醇治療。因此,死亡率偏高,如果存活,高達一成患者會失明,或是出現視力減退,甚至腎衰竭等後遺症。

    29歲鄭小姐於三年前拔牙,當時牙科醫師開予抗生素及止痛藥,三天後全身皮膚黏膜起水泡及潰爛,連眼睛黏膜角膜也嚴重受損,後來雖然全身的潰爛皮膚癒合了,但眼睛角膜受損一直無法恢復,現在視力嚴重減退,眼前一片模糊。

    鐘文宏指出,「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和「毒性表皮溶解症」是台灣藥害救濟補助最多的病症,每年台灣藥害救濟基金會所支付了藥害救濟金當中,超過一半都是用於補助這類病症。

    繼2004年台灣研究團隊領先全球找到了嚴重皮膚藥物過敏反應「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致病基因,成果刊登於「自然」期刊後,研究團隊又找到了此病症最終的致命毒性蛋白與治療此症的治療標的。成果刊登於「自然醫學」期刊,獲得國際學術界肯定。
    該研究發現了,「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的免疫機轉,由於毒殺T細胞或自然殺手細胞的極度失控,釋放出大量細胞毒性蛋白--「顆粒溶解素」。毒性蛋白在病患皮膚黏膜大量釋放堆積,啟動皮膚表皮的細胞凋亡路徑,最後引起大量表皮細胞壞死。

    鐘文宏解釋,在正常人體內,「顆粒溶解素」可說是重要的生物防護系統,具有毒殺外來病菌或惡性腫瘤細胞的超強能力。特殊體質病患服用特定藥物時,這類毒性蛋白分不清敵我,擴散到全身,造成皮膚、黏膜細胞的死亡,甚至引起器官衰竭。

    此研究解開嚴重皮膚藥物過敏反應毒殺細胞自體免疫反應傷害人體的重要機轉,也為此病症找到關鍵的治療標的,未來針對此毒性蛋白可開發中合性抗體或抑制性藥物,大幅減低死亡率及後遺症。

    來源: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1,15&id=3651
     

2 則留言:

  1. 賀~《肺腺癌看護日記-標靶藥物(艾瑞莎Iressa、得舒緩Tarceva)藥物不良反應藥害救濟申請篇》於2010年11月8日首度擠進子葳手札10大熱門文章。

    所有吃過標靶藥的家屬站出來踴躍申請,打破標靶藥神話,讓事實浮現,衛生署應重視與公開標靶藥害死亡率。

    請同步閱讀《肺腺癌標靶藥《Tarceva / Erlotinib 得舒緩》藥害不良反應申請藥害救濟失敗案例》 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0/09/tarceva-erlotinib.html ,到衛生署楊志良署長信箱( http://www.doh.gov.tw/CHT2006/epaper/mail.htm )發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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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1年9月21日,時間約11:30~12:30,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安全評估科承辦人黃小姐電話表示:

    因為「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有「潛規則」-即關起門來討論後認為:

    癌末病人不管有沒有吃標靶藥,就是會死,將錢救濟給因藥害致死的癌末病人沒有意義,而且如果很多癌末病人來申請,錢很快就會賠完。即使癌末病人是因為標靶藥造成的加速死亡,明明是與標靶藥有關,最後的結論就是「與藥物無關聯,不予藥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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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匿名留言,一律不回應。因為我不知道自己與誰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