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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轉貼】醫改會針對高醫被罰1.5億罰款一事聲明

990413(二)醫改會聲明稿--針對高醫被罰1.5億一事
醫改會針對高醫被罰1.5億罰款一事,聲明如下:

  1. 醫改會肯定衛生署懲處重大健保違規的魄力和勇氣。健保特約是以院所為簽約對象,違規醫師的不法所得,醫院也多有抽成獲利,加上醫療法規定醫院有監督管理義務與責任,所以停約處罰的主體應是醫院,而非只限個別醫師。

  2. 醫院或診所遭停約處分後,往往會以更換負責人、換名稱繼續申請健保特約開業,違規醫師則可能假藉與其他醫師「共診」的方式繼續看診,並用他人名義申報健保,實質處罰效果有限。健保局應將違規名單與事實明確公佈讓民眾了解,以防再次受騙或誤踩地雷。

  3. 健保的檢舉與查核方式,應向國稅局看齊,並主動積極地將可疑或不法案件移送地檢署(附件)。除詐領外,不當自費等問題亦待嚴加稽查改善,期盼健保局改制後能多與地方衛生局督導考核業務合作。

  4. 建議應盡速修正延宕多時之特約管理辦法:朝「擇優特約」方式,淘汰不良院所與醫師,例如:不得以同一地址或名稱重新特約、重大違規者永不特約等方式防堵。

  5. 醫改會認為醫療詐欺不僅是謀財害命,更是嚴重違反醫療倫理的行為,呼籲醫師公會、醫院協會共同努力強化醫界同儕制約的機制,以免少數不肖院所減損了健保總額經費或醫界形象。
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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